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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物業管理業監管局 | 主頁. 在使用物業管理業監管局(「監管局」)的聊天機械人服務(「服務」)之前,請仔細閱讀本免責聲明(「免責聲明」)。. 「服務」顯示的內容是「監管局」的知識產權。. 未經「監管局」書面同意,您不得重複使用、重新發布或轉載 ...

  2. 持牌人登記冊. 業主組織及公眾如需查閱持牌物業管理公司、物業管理人(第1級)及(第2級)正式及臨時牌照持有人的資料,包括公司名稱/從業員姓名及牌照號碼,可透過以下途徑查核:. 持牌人登記冊(網上版);或. 持牌人登記冊(原版). 於辦公時間內到 ...

  3. 請注意,你可自願向物業管理業監管局提供你的個人資料。. 你提供的所有個人資料只會用於與是次查詢直接有關的用途。. 你有權要求查閱及改正物業管理業監管局所持有你的個人資料。. 查閱或改正該等資料,可用書面向物業管理業監管局提出,地址為香港 ...

  4. 物業管理業監管局指明課程是為具備有關工作經驗但未有相關學歷及/或專業資格申領正式物業管理人牌照的物業管理從業員而開設。. 有關從業員可於物業管理業發牌制度的三年過渡期內先申領臨時牌照,並在臨時牌照有效期屆滿前完成指明課程,即可在未有 ...

  5. 於物業管理業發牌制度過渡期完結後(即由2023年8月1日起),物業管理業監管局開始分階段強制實施持續專業發展計劃。 物業管理人(第1級)牌照持有人由2024年1月1日起須強制參與持續進修;而物業管理人(第2級)牌照持有人則由2025年1月1日起須強制參與。

  6. 物業管理從業員在須持牌物業管理公司中,就該公司提供的物業管理服務,擔任管理或監督的角色,亦須領牌。物業管理業發牌制度實施後首三年(即2020年8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為過渡期。

  7. 機構簡介. 物業管理業監管局是根據《物業管理服務條例》(第626章)於2016年成立的法定機構,肩負規管在香港提供物業管理服務的公司及從業員和推動業界專業化發展的責任。. 作為物業管理業的法定監管機構,物業管理業監管局透過制定及執行一套要為香港 ...

  8. 物業管理業監管局 | 申請牌照. 臨時物業管理人牌照持有人若仍未報讀物業管理業監管局指明課程,請盡早揀選合適的承辦院校作出安排,以確保能於臨時牌照有效期屆滿前申領正式牌照。. 了解更多. . English. 繁體中文. 简体中文. 了解我們. 了解我們.

  9. 網誌「物管非常事」. 臨時物業管理人牌照持有人若仍未報讀物業管理業監管局指明課程,請盡早揀選合適的承辦院校作出安排,以確保能於臨時牌照有效期屆滿前申領正式牌照。. 了解更多. . English. 繁體中文. 简体中文. 了解我們. 發牌制度.

  10. 物業管理從業員須符合以下情況才會獲物業管理業監管局發出有效牌照: 屬持有物業管理人牌照的合適人選 ; 符合持有物業管理人牌照的訂明準則 ;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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