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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19年1月9日 · 中年工程師7年前遇襲,卻被誤作罪成被告,遭警務處一直留下案底,至4個月前始意外揭發。 警方對事件表示積極跟進,接獲事主投訴兩日後即作糾正,更會

  2. 2019年1月10日 · 一名40餘歲的工程師於201110月捲入一宗普通襲擊案,他被人打傷出庭作證,惟警方卻誤將他當作被告,20121月案件審結後一直有案。 直至4個月前他舉報一宗亂拋垃圾案,食環署翻查紀錄發現他有案

  3. 2019年1月9日 · 蒙冤7年的Tony近日幾經追查,懷疑有人出錯,已要求警務處立即修正相關紀錄,並計劃入稟追討損失,誓要警務處還他一個清白。 相關新聞:【我有案底】有案底人士下場係…… 「我由出世到依家,從冇犯過事,當食環署話我知我有案底,真係唔敢相信,以為佢哋搞錯,但追查後,原來我真係有案底! 」在英國畢業後回港當工程師的Tony,今年9月,在銅鑼灣見有人從車上亂拋垃圾,遂拍照向食環署舉報,署方因對方不認罪,遂游說他當證人,但當查閱其刑事紀錄後,才揭發這宗「大冤案」。 相關新聞:【我有案底】留案底首3年 申請20次政府工落空 為尋求真相,Tony向警務處刑事定罪紀錄資料辦事處 (俗稱指模科),申請查閱俗稱「良民證」的「無犯罪紀錄證明書」,竟發現真有其事。

  4. 2019年1月10日 · 《蘋果日報》今日報道,一名工程師七年前牽涉一宗普通襲擊案,警方經調查後,證實事主為受害人,改為以證人身分出庭,惟警方錯將他列為有案底人士,事主卻一直懵然不知。

  5. 2019年1月9日 · 「2012(即被錯誤)之後3,我申請過20份政府工,但全部唔成功,那3我完全零收入,要靠積蓄過活!

  6. 有報道指,一名工程師約四個月前舉報一宗亂拋垃圾案時,食環署因犯案人拒絕認罪,游說事主作證人出庭當證人,但署方在翻查刑事紀錄後,發現事主有案,擔心他當證人會被質疑,事主因此才獲悉被誤

  7. 2019年2月1日 · 東張西望 | Tony因警方的刑事紀錄錯誤,白白了七年案,更間接失去應徵政府工作的機會,事件今水落石出,他怎樣討回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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