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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1年11月24日 · 普通傷病假 未住院者,1 年內合計不得超過 30 日。 住院者,2 年內合計不得超過 1 年。 未住院傷病假與住院傷病假 2 年內合計不得超過 1 年。 經醫師診斷,罹患癌症(含原位癌)採門診方式治療或懷孕期間需安胎休養者,其治療或休養期間,併入住院傷病假

  2. 病假與法定假日重疊時,視為法定假期,該日可享有全薪,而僱主無須另補病假及疾病津貼。 請留意,以上重叠重點在於該日是屬病假日,即有向僱主申請放有薪病假,只不過是與假日重叠了,而重叠的前提是病假先行,只不過按法例要求要作以上1及2的特別處理。

  3. 2017年5月18日 · 病假究竟要怎么请呢? 首先,法律上并没有明确规定。那么就要以单位合法的,经过民主程序的制度为准;单位有权依据制度规定病假需要提供的材料,以及审核材料,同时要求与员工随诊或复查。申请病假要符合单位程序性要求,并得到批准。

  4. 2011年6月26日 · 勞委會鄭重申明,勞工因普通傷害、疾病必須治療或休養者,得請普通傷病假;女性勞工因生理日致工作有困難者,每月得請生理假一日。. 勞工得以口頭或書面敘明請假理由及日數,雇主不應以不當程序刁難,違法者可予處罰。. 勞委會進一步說明:勞工因普通 ...

  5. 2018年3月2日 · 長期病假及停薪留職安排 - 勞工法例線上諮詢. 1. 如提問難以用文字描述,請致電下列電話號碼聯絡本會:. 深水埗區:2779 7922. 旺角區:2781 0983. 2. 本會只以「勞聯權益委員會」帳號回應線上勞工法例問題,任何其他私人帳號之回應,本會均概不負責。. 3. 網上 ...

  6. 2018年4月18日 · 病假計算. 多謝 閣下的查詢。. 問一回應:根據《僱傭條例》,僱員按連續性合約受僱,在最初受僱的12個月內每服務滿1個月,便可累積2天有薪病假;之後每服務滿1個月可累積4天。. 有薪病假可在整個受僱期間持續累積,但在任何時間不得超過120天。. 簡單來說 ...

  7. 為明確勞雇雙方於《性別工作平等法》有關請休生理假之權利義務,勞動部今 (8) 日發布《性別工作平等法》第 14 條解釋令,明令受僱者年度內所請併入病假之生理假連同病假之日數,已屆受僱者所適用相關法令所定病假之日數上限者,如年度內仍有請生理假之需求時,雇主應給假,但得不給薪,並 ...

  8. 2020年10月9日 · 有薪病假與法定假日重疊:當法定假日,出全薪。. 不扣減有薪病假日數但 病假仍屬連續性,不需另補病假及疾病津貼。. 有薪病假與休息日重疊:如視作有薪病假,是否享有疾病津貼須視乎合約規定休息日是否有薪而定,不需另補休息日。. 有薪病假要在整個受 ...

  9. 2019年4月9日 · 有薪病假可在整個受僱期間持續累積,但在任何時間不得超過120天。 僱員能夠出示適合的醫生紙、已累積足夠的有薪病假。 有薪病假(疾病津貼)的每日款額相等於僱員在病假當天或病假首天(如病假日數連續多於一天)前12個月內所賺取的每日平均工資的五分之四。

  10. 2014年11月11日 · 病假-橫跨星期六日. by 勞聯權益委員會 , Wednesday, November 12, 2014, 12:34 (3627 天前) 最重要的是星期六日的屬性是什麼,是休息日還是病假。. 如果是病假即是未放休息日,應補假。. 如果是休息日,即是不能扣累積有薪病假總日數,即星期一、二兩天是合乎有薪病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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