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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當遞交申請時, 請細閱 發還產假薪酬計劃申請須知 。. 請你準備以下證明文件,以便成功提交申請: 關於申請人的登記 / 身份文件. 收取發還款項的銀行帳戶證明. 僱員聲明表格 (按此下載 (PDF)) 已支付14個星期產假薪酬的付款證明. 僱員的懷孕證明. (檔案不得大於 ...

  2. 2021年4月1日 · 勞工處今日(四月一日)公布,發還產假薪酬計劃即日起接受僱主的申請。 自二 二 年十二月十一日起,《僱傭條例》(第57章)訂明的法定產假由十個星期延長至十四個星期。

  3. 2023年3月11日 · 僱主可透過《發還產假薪酬計劃》向政府申領發還產假薪酬。《香港財經時報》整合了計劃懶人包,一文看清計劃申請資格、方法、步驟及申領金額上限等。 發還產假薪酬計劃懶人包

  4. 3 天前 · 發還易」— 網上申請 透過計劃,僱主可以報銷形式申領發還已支付的第11至第14個星期的法定產假薪酬,並於「發還易」網站直接遞交網上申請。

  5. 自2020年12月11日起,《僱傭條例》下女性僱員的法定產假由10個星期延長至14個星期。僱主可透過發還產假薪酬計劃(發還計劃),就其根據《僱傭條例》須支付並已支付第11至第14個星期的產假薪酬,遞交發還產假薪酬申請,以每名僱員80,000元為上限。

  6. 2021年4月1日 · 勞工處今日公布,發還產假薪酬計劃即日起接受僱主申請。. 自去年12月11日起,《僱傭條例》訂明的法定產假由10個星期延長至14個星期。. 透過此計劃,僱主可以報銷形式申請發還已支付予僱員的第11至第14個星期的法定產假薪酬,上限為每名僱員80,000元 ...

  7. 6.31 發還產假薪酬計劃由四月一日起接受僱主的申請。僱主向僱員支付《僱傭條例》下14個星期的產假薪酬後,可申領發還已支付的第11至14個星期的法定產假薪酬,以每名僱員八萬元為上限。 6.32 發還產假薪酬計劃設立一站式網上平台:「發還易」網站()。

  8. 當遞交申請時, 請細閱 發還產假薪酬計劃申請須知 。. 請你準備以下證明文件,以便成功提交申請: 關於申請人的登記 / 身份文件. 收取發還款項的銀行帳戶證明. 僱員聲明表格 (按此下載 (PDF)) 已支付14個星期產假薪酬的付款證明. 僱員的懷孕證明. (檔案不得大於 ...

  9. 發還產假薪酬計劃」 「發還易」網站. 延長法定產假四個星期的《2020年僱傭(修訂)條例》(《修訂條例》)於2020年12月11日生效。 《修訂條例》旨在延長《僱傭條例》(第57章)下的產假四個星期,讓合資格僱員在緊接10個星期的產假之後.

  10. 2021年4月2日 · 勞工處昨公布,發還產假薪酬計劃即日起接受僱主申請,預計每年可惠及27,000名懷孕僱員及其僱主。 由去年12月11日開始,本港法定產假增至14星期。 去年12‧11或之後分娩符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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