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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huì (1091年1月17日—1155年11月18日), 字 會之 , 江寧府 (今 江蘇 南京江宁 )人, 南宋 初年的 寵臣 、書法家、詩人官至 太師 ,其生前的爵位封至建康郡王。 宋徽宗 政和 五年(1115年)進士,补密州 教授 , 北宋 末年任 御史中丞 。 靖康之禍 後隨同 徽 、 欽 二帝被擄到 金國 , 宋高宗 建炎 四年(1130年)回到 南宋 。 此後出任 礼部尚书 ,两任 宰相 ( 僕射 、 同中書門下平章事 兼 樞密使 ),獨攬相權十九年。 因其力主对金妥协求和,并促使 宋高宗 杀害抗金将领 岳飞 等,遭民间广泛痛恨,被视为 汉奸 、 卖国贼 ,死後受追贈 下諡 兩次, 元 編《 宋史 》列入奸臣传。 生平. 早年.

  2. ㄎㄨㄞˋ (1091年1月17日—1155年11月18日), 字 會之 , 江寧府 (今 江蘇 南京江寧 )人, 南宋 初年的 寵臣 、書法家、詩人,官至 太師 ,其生前的爵位封至建康郡王。 宋徽宗 政和 五年(1115年)進士,補密州 教授 , 北宋 末年任 御史中丞 。 靖康之禍 後隨同 徽 、 欽 二帝被擄到 金國 , 宋高宗 建炎 四年(1130年)回到 南宋 。 此後出任 禮部尚書 ,兩任 宰相 ( 僕射 、 同中書門下平章事 兼 樞密使 ),獨攬相權十九年。 因其力主對金妥協求和,並促使 宋高宗 殺害抗金將領 岳飛 等,遭民間廣泛痛恨,被視為 漢奸 、 賣國賊 ,死後受追贈 下諡 兩次, 元 編《 宋史 》列入奸臣傳。 生平 [ 編輯] 早年 [ 編輯]

  3. 2021年2月16日 · 南宋名將岳飛北伐抗金節節勝利,卻被與金人勾結奸臣秦檜陷害,讓皇帝以12道金牌召回,最後在被冠以「莫須有」(也許有)的罪名處死,這是 ...

  4. 秦檜(1091年1月17日—1155年11月18日),字會之,江寧(今江蘇南京)人,生於黃州(一説古縣,即今廣西永福)。南宋奸相。秦檜於政和五年(1115年)進士,又中宣和五年(1123年)詞學兼茂科。靖康中,累官為御史中丞。

  5. 秦桧(1091年1月17日—1155年11月18日),字会之,江宁(今江苏南京)人,生于黄州(一说古县,即今广西永福)。南宋奸相。秦桧于政和五年(1115年)进士,又中宣和五年(1123年)词学兼茂科。靖康中,累官为御史中丞。

  6. huì (1091年1月17日—1155年11月18日), 字 會之 , 江寧府 (今 江蘇 南京江宁 )人, 南宋 初年的 寵臣 、書法家、詩人官至 太師 ,其生前的爵位封至建康郡王。 宋徽宗 政和 五年(1115年)進士,补密州 教授 , 北宋 末年任 御史中丞 。 靖康之禍 後隨同 徽 、 欽 二帝被擄到 金國 , 宋高宗 建炎 四年(1130年)回到 南宋 。 此後出任 礼部尚书 ,两任 宰相 ( 僕射 、 同中書門下平章事 兼 樞密使 ),獨攬相權十九年。 因其力主对金妥协求和,并促使 宋高宗 杀害抗金将领 岳飞 等,遭民间广泛痛恨,被视为 汉奸 、 卖国贼 ,死後受追贈 下諡 兩次, 元 編《 宋史 》列入奸臣传。 生平 [ 编辑] 早年 [ 编辑]

  7. 2021年7月24日 · 秦檜 在中國歷史的「奸臣榜」一直高居榜首,在人們眼裡,秦檜是為金人顛覆宋家皇朝的奸細,一直為金人賣命,主議和,打擊主戰派,陷害忠良。 當然他之所以會位居奸臣榜榜首,就是因為他陷害了岳飛。 秦檜。 (圖/翻攝自百度百科) 宋代朱熹、明代張岱以及現代胡適,都曾發言認為歷史對秦檜並不公平,還有人提及其實秦檜有大功。 這些大宗師的說法,並沒有引起多大的附和。 秦檜字會之,江寧人,就是現在南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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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ㄎㄨㄞˋ (1091年1月17日—1155年11月18日), 字 會之 , 江寧府 (今 江蘇 南京江寧 )人, 南宋 初年的 寵臣 、書法家、詩人,官至 太師 ,其生前的爵位封至建康郡王。. 宋徽宗 政和 五年(1115年)進士,補密州 教授 , 北宋 末年任 御史中丞 。. 靖康之 ...

  9. 2016年4月25日 · 秦檜是南北宋的重要人物,他名字跟岳飛緊緊相扣,兩人被後世分別塑造成忠奸形象的鮮明對比。 秦檜長期以來一直被主戰派和民間視為漢奸或賣國賊,據聞是他害死偉大民族英雄岳飛,後世更有「油炸檜」(今稱油炸鬼)這種食物,來表達民間對他的憎恨不滿。 但於史冊中,卻留下許多關於秦檜愛國的證據。 後世也透過多番了解,愛國的秦檜最終做了高宗的代罪羔羊。 影視中的秦檜 (網上圖片) 最初反對求和. 在金人未攻破城門前,秦檜一直主張抗金,反對割地求和。 《宋史》載,1126年金兵南犯,派遣使者要求宋朝割讓三鎮之地,秦檜上書要求只割讓原來不屬於北宋的幽州;並且說金人奸詐狡猾,主張朝廷應該從速備戰,但朝廷不理會。 後來金兵堅持要割地,宋欽宗召集百官商議,其中范宗尹等七十人同意割地,而秦檜等三十六人反對。

  10. 基本介紹. 本名 :秦檜. 別稱 :秦太師、秦相. 字號 :字會之. 所處時代 :南宋初期. 民族族群 :漢族. 出生地 :湖北黃州. 出生時間 :1090年臘月二十五日. 去世時間 :1155年十月二十二日. 主要作品 :《北征紀實》 主要成就 :紹興和議. 籍貫 : 江寧 (今江蘇 南京 ) 官職 :右僕射同平章事等. 諡號 :忠獻→繆醜. 封爵 :秦國公、魏國公. 追贈 :申王. 人物生平. 早年經歷. 元祐 五年(1090年),秦檜生於湖北 黃州 (今湖北黃岡黃州區)江邊舟中,先居住在 常州 ,後徒居 江寧 (今江蘇南京),遂為江寧人。 父親秦敏學,做過 玉山 縣令、靜江府古縣(今廣西 永福縣 )縣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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