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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雖然人權在美国受法律保障及公眾認同,但 死刑 、族群政策、 持枪权 、 警察暴力 等威胁仍存在。. PBS newsHour報導稱,美国有人因無法支付罰款而入獄; [8] 聯合國人權委員會 等人權機構稱,美國對窮人進行嚴酷的政策壓迫; [9] [10] [11] 隱私國際的調研 ...

  2. 2024年3月13日 · 該報告批評了美國的人權狀況,列舉了一些列美國侵犯人權的紀錄。報告認為,美國政治體系是不民主的(引用了2000年美國總統選舉為例),美國司法機關帶有種族偏見,美國通過全球的軍事行動「破壞世界和平和穩定」。

  3. 2023年12月15日 · 美國權利法案 (英語: United States Bill of Rights )是 美國憲法 前十條 修正案 的統稱。 這些修正案的提出,是為了緩解那些反對批准憲法的 反聯邦黨人 (英語:Anti-Federalists) 的擔憂,其中保障了多項個人自由,限制了政府的司法和其他方面權力,並將一些權力保留給各州和公眾。 起初這些修正案僅針對 聯邦政府 有效,不過在 第十四條修正案 通過後, 美國最高法院 通過一系列統稱 合併原則 的進程,將權利法案中的大部分條款應用到了各州。

  4. 2023年5月18日 · The Bill of Rights美國),即《權利法案》,又譯《人權法案》,指的是美國憲法中第一至第十條 憲法修正案 ,由 詹姆斯·麥迪遜 起草,1791年12月15日,獲得通過。 權利法案的10條 修正案 包括:第一條:言論、宗教、和平 集會自由 ; 第二條:持有與佩戴武器的權利; 第三條:免於民房被軍隊徵用; 第四條:免於不合理的搜查與扣押; 第五條: 正當程序 (Due Process)、一罪不能兩判、禁止逼供、禁止剝奪 私人財產 ; 第六條:未經 陪審團 不可定罪以及剝奪被控告方的其他權利; 第七條: 民事案件 中要求陪審團的權利; 第八條:禁止過度罰金與酷刑; 第九條:未被列入的其他權利同樣可以受到保護; 第十條:人民保留未經立法的權利。 中文名. 《權利法案》 外文名.

  5. 人權法案是指1787年5月25日到9月17日美國 費城 召開 制憲會議 制定的憲法。 這部憲法取代1781年《 邦聯條例 》成為美國的也是世界近代歷史上第一部 成文憲法 。 制憲會議由華盛頓主持,出席會議的共55人,因羅德島州對議會予以抵制,所以未派人前往。 而餘下12州的代表在 政治態度 上多是 保守派 ,代表人物有 弗吉尼亞州 的 詹姆斯·麥迪遜 和 紐約州 的 亞歷山大·漢密爾頓 。 只有富蘭克林和 路德·馬丁 兩名民主派參加會議。 最後通過了聯邦憲法。 這部憲法基本未提及人民的 民主權利 ,後在羣眾壓力和 資產階級民主派 的鬥爭下,於1789年7月又通過10條 憲法修正案 ,1791年12月15日正式生效,即著名的《人權法案》(Bill of Rights) 中文名. 人權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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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權利法案 (美國憲法修正案第一至第十條) 前言. 美國憲法的草創人沒有在憲法中擬定一項權利法案。 此一缺漏的原因並非由於他們不關心基本人權,而是因為他們覺得,憲法既沒有特別授權管理出版或集會自由之類的事務,當然也就不需要特別陳明不存在這種權力。 這一立場從邏輯上講是正確的,但從心理上講則不然;美國人民普遍希望憲法中明文規定他們的權利。 第一屆國會集會後不久,詹姆斯.麥迪遜提出一項很長的權利法案,作為憲法的修正案。 國會一共通過了十二條修正案。 但是,只有十條為各州所批准,並於一七九一年十二月十五日正式成為憲法的一部分。 這些修正案被稱為權利法案。 法案中大部分是對政府施加限制——規定聯邦政府所不能做的事。 結果,在一般情形下,這項法案也被解釋為適用於州玟府。

  8. 美國總統喬・拜登的政府以及美國國會在人權方面採取了多項正面措施,宣揚一度被前政府削弱的女性權利和女同性戀、男同性戀、雙性戀、跨性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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