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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釋】暴:糟蹋、損害;棄:鄙棄。 自己瞧不起自己,甘於落後或墮落。 【出處】《孟子·離婁上》:“自暴者,不可與有言也;自棄者,不可與有爲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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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子曰:“自暴者,不可與有言也;自棄者,不可與有為也。 言非禮義,謂之自暴也;吾身不能居仁由義,謂之自棄也。 仁,人之安宅也;義,人之正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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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子曰:「 自暴者,不可與有言也;自棄者,不可與有為也。言非禮義,謂之自暴也。吾身不能居仁由義,謂之自棄也。仁,人之安宅也。義,人之正路也。曠安宅而弗居,舍正路而不由,哀哉!」 典故說明 孟子,名軻,字子輿,戰國時鄒人,受學於子思弟子。
- 概觀
- 原文
- 注釋
- 譯文
孟子曰:“離婁之明①,公輸子之巧②,不以規矩,不能成方圓;師曠之聰③,不以六律④,不能正五音⑤;堯舜之道,不以仁政,不能平治天下。今有仁心仁聞而民不被其澤,不可法於後世者,不行先王之道也。故曰,徒善不足以為政,徒法不能以自行。
……
離婁上·第一章
孟子曰:「離婁之明,公輸子之巧,不以規矩,不能成方圓;師曠之聰,不以六律,不能正五音;堯、舜之道,不以仁政,不能平治天下。今有仁心仁聞,而民不被其澤,不可法於後世者,不行先王之道也。故曰:徒善不足以為政。徒法不能以自行。詩云:『不愆不忘,率由舊章。』遵先王之法而過者,未之有也。聖人既竭目力焉,繼之以規榘準繩;以為方員平直,不可勝用也。既竭耳力焉,繼之以六律,正五音,不可勝用也。既竭心思焉,繼之以不忍人之政;而仁覆天下矣。故曰:為高必因丘陵,為下必因川澤。為政不因先王之道,可謂智乎?是以惟仁者,宜在高位,不仁而在高位,是播其惡於眾也。上無道揆也,下無法守也;朝不信道,工不信度;君子犯義,小人犯刑:國之所存者,幸也。故曰:城郭不完,兵甲不多,非國之災也;田野不辟,貨財不聚,非國之害也;上無禮,下無學,賊民興,喪無日矣。詩云:『天之方蹶,無然泄泄。』泄泄、猶沓沓也。事君無義,進退無禮,言則非先王之道者,猶沓沓也。故曰:責難於君謂之恭,陳善閉邪謂之敬,吾君不能謂之賊。」
離婁上·第二章
孟子曰:「規榘,方員之至也;聖人,人倫之至也。欲為君盡君道,欲為臣盡臣道:二者皆法堯、舜而已矣。不以舜之所以事堯事君,不敬其君者也,不以堯之所以治民治民,賊其民者也。孔子曰:『道二:仁與不仁而已矣。』暴其民甚,則身弒國亡;不甚,則身危國削。名之曰『幽、厲』①,雖孝子慈孫,百世不能改也。詩云:‘殷鑑不遠,在夏後之世。’此之謂也。」
離婁上·第三章
孟子曰:「三代之得天下也以仁,其失天下也以不仁。國之所以廢興存亡者亦然。天子不仁,不保四海;諸侯不仁,不保社稷①;卿大夫不仁,不保宗廟;士庶人不仁,不保四體②。今惡死亡而樂不仁,是猶惡醉而強③酒。」
第一章
①離婁:相傳是黃帝時目力極強的人。公輸子:名班(亦作“般”),魯國人,故亦稱為魯班,是春秋末年的著名巧匠。
②規矩:規,圓規,是畫圓的工具。矩,曲尺,是畫方的工具。
③師曠:春秋晉平公(前557—前532年在位)時的著名樂師,生而目盲,善辨音樂。
④六律:我國以律管確定樂音的標準音高,一套完整的律管共十二個,單數的六個管稱“陽律”,簡稱“律”;雙數的六個管稱“陰呂”,簡稱“呂”。此處的“六律”是概稱定音律管。五音:古代以宮、商、角、徵、羽為音階。
⑤聞(wèn):聲譽。
第一章
孟子說:「離婁眼神好,公輸班技巧高,但如果不使用圓規曲尺,也不能畫出方、圓;師曠耳力聰敏,但如果不依據六律,也不能校正五音;雖有堯舜之道,如果不施行仁政也不能使天下太平。現今有些國君雖有仁愛之心、仁愛之譽,但老百姓卻不能得到他們的恩惠,也不能被後世效法,就是因為不實行先王之道的緣故。所以說:‘僅有善心不足以用來治理好國政,僅有法度不能自行實施。’《詩經》說:‘沒有過失沒有疏漏,一切都按先王的典章。’遵循先王的法度而犯錯誤的,還從來沒有過。聖人既已竭盡了視力,再加以圓規、曲尺、水準、墨線,來製作方、圓、平、直的東西,使這些東西用之不盡;既已竭盡了聽力,又用六律來校正五音,使各種音階套用無窮;既已竭盡了心思,再接著推行不忍心別人受苦的政策,使仁愛足以遍惠天下。所以說:‘築高台必定要依傍山丘,掘深池必定要依傍河澤。’治理國政卻不依靠先王之道,能稱得上明智嗎?因此,只有仁者才適宜處在領導地位,不仁的人如果處在領導地位,就會把他的罪惡傳播給天下的百姓。在上者沒有行為準則,在下者不守法規制度,朝廷不相信道義,工匠不相信尺度,官員觸犯義理,百姓觸犯刑律,這樣的國家還能保存下來,那是僥倖。所以說:‘城壘不堅固,武器甲冑不充足,不是國家的災難;土地沒有開墾,財物沒有積蓄,不是國家的災害。在上者不講禮義,在下者沒有學問,作亂的小人興起,國家的滅亡就在眼前了。’《詩經》上說:'上天正在震怒,不要那樣多嘴。'多嘴,就是囉嗦。侍奉國君不講道義,進退之間沒有禮儀,言談詆毀先王之道,就好像多嘴囉嗦一樣。所以說:‘要求國君克服困難叫做恭,陳述善德、抵制邪說叫做敬,認為國君不能行善而坐視不管叫做賊。’」
第二章
孟子說:「圓規、曲尺是方、圓的最高標準;聖人是做人的最高典範。要做國君,就應盡國君之道,要做臣屬,就應盡臣屬之道,這兩者都效法堯、舜就行了。不用舜侍奉堯的做法來侍奉君主,就是對自己君主的不恭敬;不用堯治理百姓的做法來統治百姓,就是殘害百姓。孔子說:‘治理天下的道理只有兩個:行仁政和不行仁政而已。’殘害自己的百姓過於厲害的,就會自己被殺、國家滅亡;即使不太厲害,也會自己遭遇危險、國家削弱,死後被稱為‘幽’、‘厲’,即使是孝順仁慈的子孫,經百世之後也無法更改。《詩經》上說:‘殷商的借鑑並不遙遠,就在那夏朝桀統治的時代。’說的就是這個意思。」
第三章
孟子說:「夏、商、周三代得到天下是由於仁,他們失去天下是由於不仁。國家之所以興盛或衰落、生存或滅亡也是如此。天子不仁不能保有天下,諸侯不仁不能保有國家,卿大夫不仁不能保有宗廟,士人和普通老百姓不仁,就不能保全身家性命。如今,有些人憎惡死亡卻樂於乾不仁的事,就好比憎惡喝醉酒卻偏要去喝酒一樣。」
自暴者,不可與有言也;自棄者,不可與有為也。 言非禮義,謂之自暴也;吾身不能居仁由義,謂之自棄也。 出自《 孟子·離婁章句上·第十節 》
孟子曰:「自暴者,不可與有言也;自棄者,不可與有為也。 言非禮義,謂之自暴也;吾身不能居仁由義,謂之自棄也。 仁,人之安宅也;義,人之正路也。
言非礼义,谓之自暴也;吾身不能居仁由义,谓之自弃也。 摘自《 孟子·离娄章句上·第十节 》 译文 自己戕害自己的人,是不可能与他有交流成果的;自己抛弃自己的人,不可能与他合作干出成绩。
孟子曰:「自暴者,不可與有言也;自棄者,不可與有為也。 言非禮義,謂之自暴也;吾身不能居仁由義,謂之自棄也。 暴,猶害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