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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法庭服務及設施 > 表格 > 遺產承辦處 > 司法常務官根據香港法例第10A章《無爭議遺囑認證規則》第2A條規則指明的表格的索引 申請遺產管理書 (Letters of Administration)(無遺囑)

  2. 要確定是否有人已就死者的遺產提出申請及/或取得授予書,你可以前來遺產承辦處進行電腦紀錄搜查(鍵入死者的姓名或前綴簡稱為“HCAG”或“HCCV”的遺產承辦處檔案編號)。

  3. 任何人處理死者的遺產前,必先要到香港高等法院遺產承辦處提出遺產承辦,依照法律程序及手續從而取得遺產承辦。 遺產承辦書是由遺產承辦處發出的一份法庭文...

  4. 2024年10月22日 · 要執行法律所賦予管理死者遺產的權利,遺產受益人可向遺產承辦處申請遺產授予書(俗稱「承辦紙」)。 授予書種類可以是遺囑認證、遺產管理書或遺產管理書(附有遺囑),視乎死者有否立下遺囑及委託遺囑執行人而定。

  5. 申請人應使用編號末為“a”的指明表格,另外,除一般申請表格外,還須填妥因取消遺產稅而制訂的適當表格(即“N”字頭的表格)。 第五部分 資產數目及性質

  6. 遺產承辦過程涉及多種法律手續及文件,了解每個步驟所需的文件和流程,可以幫助申請人順利完成遺產處理。 不論是有遺囑還是無遺囑的情況,確保所有文件準備妥當並依據法律要求提交是成功申請的關鍵。

  7. 當遞交本申請表時,申請人須夾附下列文件的副本: 申請人的身份證/護照; 可證明死者與申請人關係的文件,例如結婚證書或出生證明書; 較申請人有權優先管理死者遺產的人士妥為簽立的放棄承辦書(如適用); 較申請人有權優先管理死者遺產的人士的死亡證(如適用);及. 可證明(c) 或(d)項所提述的人士與死者關係的文件(如適用)。 本署保留要求申請人遞交與本申請有關的附加證明文件的權利。 申請人在獲得批准後須繳交影印或核證真確服務的費用。 重要通知. 如是作法律或正式用途所需的文件,通常須是文件的正本或核證真確副本。 申請人在提出本申請前,應確定所需的文件是副本或核證真確副本。 收集個人資料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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