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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服務及設施 > 表格 > 遺產承辦處 > 司法常務官根據香港法例第10A章《無爭議遺囑認證規則》第2A條規則指明的表格的索引
法庭服務及設施 > 表格 > 遺產承辦處 > 司法常務官根據香港法例第10A章《無爭議遺囑認證規則》第2A條規則指明的表格的索引 申請遺產管理書 (Letters of Administration)(無遺囑)
HC-表格 N4.1 死者於去世當日在香港之資產及負債清單. 表格第N 4 . 1款. 這份文件是於(日期)在本人. 面前* 確認/ 宣誓時,其* 非宗教式誓詞/宗教式誓章內提及的標記為“ S-1 ”的證物。. * 律師/監誓員. (律師行名稱)
公用表格. 請按此處下載 以瀏覽從本頁下載的檔案。. 除特別註明者外,填妥的下載表格可以 親自交回民政事務總署遺產受益人支援組。. 以傳真方式遞交的表格將不獲接納。. 可供下載的表格 / 網上表格如下:. 表格編號. 表格名稱. 下載表格. 網上表格.
請注意,未經法庭批准,不得擅自竄改授予書,尤其是增加/更改夾附於授予書的指明表格N4.1及N4.2(《死者於去世當日在香港之資產及負債清單》及其額外清單)上的遺產。
填寫本表格前請細閱以下須知。. 申請「自銀行保管箱取去物品授權書」的人士必須是: 死者最後的遺囑指定的執行人或其中一個執行人; 有權優先管理遺產的人士;或. 與死者聯名租用保管箱的尚存租用人。. 如尚存租用人想申請自有尚存安排1的聯名租用保管箱取 ...
申請所需文件. 在遞交申請之前,確保您已準備好以下文件: 填妥的指定表格(如 W1.1 或 W3.1) 死者的死亡證明書. 申請人的身份證明文件(如香港身份證) 遺囑原件(如有) 法律要求及申請人的資格. 申請授予書的資格取決於申請人的法律地位。 根據香港法例第10A章《無爭議遺囑認證規則》,如果死者沒有留下遺囑,優先權最高的人士包括死者的配偶、子女或父母。 若所有高優先權人士均放棄權利,則優先權會順延至其他親屬。 此外,根據法律,申請人必須在遺產承辦處親自遞交文件,並確保所有材料的真實性和完整性。 延伸閱讀:遺囑及平安紙的重要性. 為了確保您的遺產能夠按照您的意願得到妥善處理,建議立定遺囑和平安紙。 這不僅能減少日後家人之間的紛爭,還能讓您掌握遺產的分配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