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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08年8月15日特偵組以中華民國前總統陳水扁涉嫌洗錢等案進行約談搜索,並在2008年11月12日羈押陳水扁,並稱羈押期間陸續發現證據以多案起訴陳水扁,更一審認為陳水扁在國務機要費案無罪。

  2. 2008年8月15日特偵組以中華民國前總統陳水扁涉嫌洗錢等案進行約談搜索,並在2008年11月12日羈押陳水扁,並稱羈押期間陸續發現證據以多案起訴陳水扁,更一審認為陳水扁在國務機要費案無罪。

  3. 陈水扁家庭密帐案 (又称为 陈水扁家庭洗钱案 、 扁家海外洗钱案)为 中华民国 前总统 陈水扁 与其家族,在其担任总统任内在海外的 财产,所衍生出之涉及龙潭土地弊案及 二次金改 弊案,疑为 非法所得 的 洗钱 弊案。 维基新闻 专题报导: 扁家密帐案. 事件起因. [编辑] 主条目: 国务机要费案. 时任总统陈水扁. 2006年11月3日, 中华民国 高等法院检察署 宣布 机要费案 侦结。 检方认定陈水扁涉嫌贪污和伪造文书罪,但需等陈水扁遭罢免或卸职后再侦办。 国务机要费法院审判结果 [1],2009年9月11日,扁家六案一审宣判,台北地院蔡守训法官判陈水扁无期徒刑,褫夺公权终身。 2010年6月11日二审,邓振球法官改判有期徒刑20年。

  4. 陳水扁出生於臺南縣 官田鄉西庄村(今臺南市官田區東西庄里)的貧困家庭,於國立臺灣大學法律系畢業後成為律師。1979年底,在美麗島事件發生後,陳水扁加入了辯護律師團,成為其投身政壇的契機。

  5. 2024年10月15日 · 2008年11月11日,特偵組以國務機要費汙被告身份傳訊陳水扁,在五小時偵訊後,向臺北地院聲請羈押陳水扁

  6. 2024年10月15日 · 陈水扁 (1950年10月12日 —),昵称 阿扁 (台湾话: 阿扁仔, 白话字: A-píⁿ-á, 台罗: A-pínn-á), 中华民国 政治人物、前 海商法 律师, 民主进步党 籍,曾任 中华民国总统 、 民主进步党主席 、 台北市市长 、 立法委员 、 台北市议会 议员等职。. 陈 ...

  7. 扁家弊案 指陳水扁在卸任中華民國總統後被揭發的多起案件,包括: 國務機要費案. 陳水扁家庭密帳案. ※以上兩者相關,涉及海外 洗錢,俗稱海外洗錢案。 龍潭購地案. 南港展覽館案. 二次金改案. 台灣土地開發公司內線交易案. 參考. 分类: . 四字亚洲事件消歧义. 陳水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