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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0年11月30日 · 康宏環球(1019)前執行董事、有「股壇醫生」之稱的曹貴子,與陳麗兒、陳毅凱三人早前被控詐騙和作出虛假陳述罪,案件今日(30日)在區域法院宣判,法官練錦鴻裁定三人所有罪名不成立。 曹貴子雖然「打甩」兩宗刑事控罪,但康宏2017年入稟控告曹貴子、王利民、郭曉群、陳佩雄等28人的案件則尚未有定案。 藉此機會回顧事件來龍去脈。 入稟狀﹕曹貴子向富邦蔡家自稱為康宏大股東. 據康宏的入稟狀指,曹貴子在2013年開始收集康宏股份,並安排陳麗兒及麥光耀出任公司重要職位。 同年,曹貴子獲委任為康宏環球子公司康宏財務有限公司的顧問。 翻查聯交所資料,曹貴子旗下的康健國際醫療集團,於2014年9月時持有康宏理財的25.07%股權。

  2. 2019年7月22日 · 康宏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前首席財務總監陳麗兒 (46歲)及前執行董事陳毅凱 (51歲),涉嫌在康宏金融以逾8900萬元收購一間投資公司期間,串謀詐騙香港聯交所、康宏及其董事局與股東,同被控一項串謀詐騙罪,二人.

  3. 2021年12月7日 · 上訴人麥光耀與康宏前首席財務總監陳麗兒(49歲)、康宏前經理黃淑安(42歲),以及鼎成證券有限公司總經理李易明(51歲),被控於2014年6月1日至2017年4月27日,串謀詐騙康宏理財控股有限公司(康宏之前名稱)、其董事局及潛在投資者。

  4. 2024年2月29日 · 資深大律師黃佩琪代表康宏前財務總監陳麗兒陳詞指案中除WhatsApp紀錄外,再無其他證據證明陳麗兒有份參與康宏及鼎成證券事宜,連相關證人都對陳麗兒隻字不提。 黃佩琪引述原審法官依賴2014年8月6日WhatsApp對話來證明陳麗兒知情,然而黃佩琪認為原審法官分析不準確,所得結論非唯一合理推論。 黃佩琪解釋原審法官認為對話中提到的康宏作為「agent」意指配售代理(placing agent),黃佩琪反駁指其解讀不符前文後理,解釋其實其意指售後託管代理(custodian agent),原審時已提出客觀證據來證明,而發訊前一個月已聯絡鼎成完成配售,事過境遷,無必要再討論配售代理。 黃佩琪另指2016年時康宏董事局早已知悉案中安排,然而直至證人作供時,也回應指董事局仍一直在爭論其是否屬關連交易。

  5. 2021年9月20日 · 四名被告:麥光耀(44歲,康宏前行政總裁)、陳麗兒(46歲,女,前首席財務總監)、黃淑安(40歲,女,前經理),李易明 (48歲,鼎成證券有限公司總經理)。 四人被控1項串謀詐騙和1項屬交替控罪的欺詐罪,指他們於2014年6月1日至2017年4月27日期間,欺騙康宏理財控股 (康宏前稱)和其董事局,在康宏理財控股發行債券時,訂立看來是委聘鼎成證券作為配售代理的協議,隱瞞康宏證券投資服務有限公司 (下稱康宏證券),才為實際配售代理。 首三名被告另被控1項串謀詐騙罪,指2014年6月1日至2016年1月31日期間,就隱瞞康宏證券才為實際配售代理一事,串謀詐騙港交所。 案發期內發行4批債券.

  6. 2019年7月22日 · 控罪指曹貴子、陳麗兒和陳毅凱涉嫌於2016年4月1日至2017年12月7日期間,一同串謀詐騙聯交所、上市公司康宏以及其董事局及股東,即不誠實地: a) 隱瞞或沒有披露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 (《上市規則》)曹貴子屬上市公司康宏的主要股東或董事; b) 隱瞞或沒有披露康宏財務收購信盈國際屬一宗關連交易; c) 導致康宏財務在上市公司康宏沒有遵照《上市規則》就關連交易規定的情況下,於2016年9月5日收購信盈國際。 被告已獲廉署准予保釋,以待星期三應訊。 現年55歲的曹貴子因涉嫌與該勾當有關早前被廉署起訴一項串謀詐騙罪名。 他亦將於星期三下午在東區裁判法院應訊。 證監會將會就此案繼續與廉政公署通力合作。 聯交所及康宏環球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

  7. 2023年6月16日 · 康宏環球前執行董事曹貴子涉嫌在2016年至2017年串謀兩名前董事陳麗兒及陳毅凱,向董事局隱瞞收購信盈國際一事屬關聯交易,經審訊後被裁定串謀詐騙及作出虛假陳述兩罪均罪脫。 律政司就串謀詐騙罪的無罪裁決,以案件呈述方式提出上訴,要求上訴庭把案件發還予原審法官重新裁決。 上訴庭6月16日頒布書面判詞,認為原審法官的無罪裁決沒有不合理之處,更非有悖常理,駁回律政司的案件呈述上訴。 資料圖片. 57歲商人曹貴子、48歲時任首席財務總監陳麗兒及53歲時任公司董事陳毅凱,同被控於2016年4月1日至2017年12月7日,隱瞞曹貴子持股訊息或沒有披露康宏財務收購信盈國際屬一宗關連交易,以至康宏於2016年9月5日用超過8900萬元收購信盈國際。 資料圖片. 由左至右:曹貴子、陳毅凱及陳麗兒。 資料圖片.

  8. 2021年9月20日 · 4名被告依次為康宏前行政總裁麥光耀(44歲)、康宏前首席財務總監陳麗兒(46歲)、康宏前經理黃淑安(40歲),以及鼎成證券有限公司(下稱鼎成)總經理李易明(48歲)。 4名被告被控於2014年6月1日至2017年4月27日,串謀詐騙康宏理財控股有限公司(康宏之前名稱)、其董事局及潛在投資者。 麥陳黃3名康宏前僱員則另被控於2014年6月1日至2016年1月31日,串謀詐騙聯交所,即隱瞞康宏証券為實際配售的代理。 法官在判詞提到,控方將次被告陳麗兒與第3被告黃淑安在2014年8月6日的WhatsApp對話紀錄呈堂,當中有提到鼎成的作用是將康宏証券與康宏「隔一隔」。 法官認為次被告及第3被告在債券正式配售前,已知聘用鼎成是為了避免關連交易曝光,對話亦顯示2人對關連交易有足夠認知。

  9. 2023年6月16日 · 上市公司康宏環球控股有限公司(前稱康宏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前董事曹貴子,涉嫌串謀康宏環球兩名前執行董事陳麗兒及陳毅凱,詐騙聯交所、康宏控股及其董事局、股東等,隱瞞康宏控股的附屬公司康宏財務,收購信盈國際投資有限公司屬一宗關連交易,3人同被控串謀詐騙及公司董事作出虛假陳述兩罪。 區院法官於2020年裁定他們兩罪均罪名不成立。 不過律政司就串謀詐騙罪的無罪裁決,向上訴庭提出案件呈述上訴,上訴庭經開庭處理其申請後,今(16日)頒下判詞,駁回律政司的申請,並認為原審法官裁決並非有悖常理。 3名答辯人為曹貴子(57歲)、時任康宏財務總監陳麗兒(48歲)及時任董事陳毅凱(53歲)。

  10. 資深大律師黃佩琪指,陳麗兒與時任總裁吳榮輝相處「唔係咁好」,工作壓力過大,一度萌生自殺念頭,須持續接受精神科治療。 首席人才及企業文化總監黃雪輝承認陳曾向她傾訴,但不清楚陳、吳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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