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虎香港 搜尋

搜尋結果

  1. 香港海關於今年2月1日正式推行粵港貨物「一單兩報」,現階段適用於經港珠澳大橋從內地出口到香港的所有貨物,企業可透過香港道路貨物資料系統申請粵港「一單兩報」服務。 有關服務操作指南,請到「用戶手冊」瀏覽,或致電3669 0000查詢。 香港海關呼籲,如你發現懷疑走私活動,即致電海關24小時舉報熱線(852)2545 6182 或電郵至crimereport@customs.gov.hk向海關作出舉報。 《2021年吸煙 (公眾衞生) (修訂)條例》將於2022年4月30日起實施。 任何人不得進口另類吸煙產品 (涵蓋草本煙、電子煙及加熱煙產品),包括以包裹及貨物形式進口,或個人攜帶入境。 詳情請瀏覽衞生署控煙酒辦公室網頁 http://www.taco.gov.hk。

  2. 貨車司機 在貨車抵達陸路邊境管制站 最少30分鐘前,利用互聯網或致電熱線3902 3333或3153 2265為有關貨物資料作出 「捆綁」,即透過系統香港海關提供 (i) 該付運貨物海關貨物編號及 (ii) 有關貨車司機的車輛登記號碼。 系統會向司機指示該車輛可即時過關或30分鐘後過關。 香港海關在貨車抵達陸路邊境管制站前,對貨物進行風險評估,並預早決定是否需要檢查貨物。 上述安排讓海關人員能夠預先就每批付運貨物進行風險評估,以決定是否有需要檢查有關貨車。 因此,除了被選定須予檢查的貨車外,所有跨境貨車無須在陸路邊境管制站停車辦理海關方面的清關手續。 此外,該系統有助便利多模式聯運(例如陸空聯運)轉運貨物的流通。

  3. 海關為業界提供了空運貨物清關系統,與香港國際機場內的空運貨物營運商接軌。 空運貨物清關系統的特點包括: 專為加快空運貨物清關而設;

  4. 如果運載有貨物的貨車在北上路程中於香港關口完成了ROCARS的清關手續及離境後,在深圳口岸/澳門口岸被中國海關/澳門海關截查並原車帶遣返回港,貨車上的貨物是否需要再一次向道路貨物資料系統申報及作出捆綁才能回港?

  5. 建立道路貨物資料系統」並可促進香港海關與內地海關的進一步合作,加快跨境貨物流通。 政府曾諮詢跨境道路貨運業界的意見。 大部分業界人士(包括付運人、貨運代理公司、速遞服務公司和貨車司機的代表),均表示支持早日推行「道路貨物資料系統」。

  6. 為配合國際、區域及國家邁向電子清關的發展,香港海關建立道路貨物資料系統,以便海關就道路貨物進入或離開香港陸路邊境管制站前,進行充分的風險評估,並預早決定是否需要檢查貨物。

  7. 香港海關的道路貨物資料系統(本系統)提供多個服務方式給付運人,貨車司機及其代理人使用。 以下圖表展示了主要的服務方式及其目標用家: 服務方式

  1. 其他人也搜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