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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黃偉民 (1957年7月30日 —),香港 時事評論員,資深傳媒人,歷任香港主流報章媒體如明報,壹集團等,曾任 香港商業電台 一台台長,及《在晴朗的一天出發》及《高談偉論》主持。. 曾任 香港數碼廣播有限公司 播音員 (已經於2012年8月離職) 數碼大家台《十級 ...

  2. 黃偉民 (1957年7月30日 —),香港 時事評論,資深傳媒人,歷任香港主流報章媒體如明報,壹集團等,曾任 香港商業電台 一台台長,及《在晴朗的一天出發》及《高談偉論》主持。. 曾任 香港數碼廣播有限公司 播音員 (已經於2012年8月離職) 數碼大家 ...

  3. 黃偉民粉絲交流俱樂部. 13,475 likes · 126 talking about this. 這裏可以談政治,説歷史。也可以一齊分享周易心得。八字、紫微,在推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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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2016年11月17日 · 曾於商台節目《在晴朗的一天出發》擔任主持、以及曾經開班教授風水的資深傳媒人黃偉民(59歲),被指於去年12月於上環課室內,涉3度非禮1名35歲女子,包括摸其私處案,案件經審訊後,早前遭裁定3項非禮罪成

  5. 2016年11月17日 · 59歲的被告黃偉民,今獲結婚30年的妻子、弟弟和學生到庭支持到庭聽取判刑。 辯方求情時先感謝裁決官讓被告在被裁定罪後,寬大地准許被告保釋外出,讓被告繼續教書。 辯方又引述感化官在感化和社會服務令報告指,被告自小出身貧窮,須協助家人從事外快工作,但自小讀書聰敏,考入一間名校中學,在大專時讀新聞系,1981年畢業後擔任時事評論員和傳媒工作至2015年,之後從事教授論語和易經的工作。 辯方續說,被告的妻子是他初戀情人,兩人婚姻生活愉快,證實被告無食煙、賭博和吸毒的壞習慣。 被告在今次事件已汲取教訓,上了寶貴的一課,聽取裁判官建議上課教書時不會喝酒,日後會控制飲酒分量,並對事件後悔、內疚,願意承擔法律責任。

  6. 2016年11月1日 · 被告黃偉民59歲,被控於去年12 月21日,在他位於上環文咸東街的教室所舉行的冬至聚會上,三度非禮35歲女事主。 裁判官稱為被告判刑是艱難工作,因被告對社會有一定貢獻,亦有一定成就,但被告心高氣傲,最終晚節不保,惟法庭需就保障公眾及婦女兩方面取得平衡,仍不排除會判入獄,因需時考慮清楚,故先為被告索取報告。 官評被告課堂上談洗米華事件不當. 裁判官在裁決時稱,認為事主及她的朋友均無理由誣告被告,又指被告是一個有學識和知名度的人,對兩人具有一定吸引力,事主當晚遭被告摸臀,她或因不想破壞當時的氣氛,故採容忍態度,惟她再三被非禮,最後回家與家人商討,並即報警,亦是有力的助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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