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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凡年齡介於 60 至 65 歲間的計劃成員(依身份證顯示年份的最後一日計算),並已終止所有受僱及自僱工作者,可透過作出宣誓及法定聲明,以提早退休為由,聲明自已無意再次受僱或自僱。 此後,該人士即可申請提取強積金(MPF)累算權益,並需填妥 [MPF (S) – W (R)]、 [MPF (S) – W (SD1)] 65歲提取強積金表格,連同身分證明文件予受託人。 同樣,提取透法可選擇分期或一筆過提取。 不過,一旦在提取強積金(MPF)後,該人士想在 65 歲前再次受僱工作,就需要重新登記參與強積金(MPF)計劃,權益帳戶將重新計算。
      mexus.com.hk/zh/如何提取強積金mpf?65歲退休以外的6項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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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強積金法例規定,計劃成員年滿65歲( 符合法例訂明的特定情況 除外)才可提取由強制性供款和可扣稅自願性供款累積的強積金。. 當計劃成員年滿65歲,可選擇以下其中一個方法處理強積金:. 分期提取. 一筆過提取. 保留在強積金計劃內繼續投資. 受託人處理分期 ...

    • 強積金制度

      強積金法例規定,在以下特定情況下,計劃成員的強積金可在 ...

    • 强积金制度

      强积金 法 例 规定,计划成员年满 65 岁 (符合法例订明的特 ...

    • 退休時處理強積金(Mpf)
    • 提早退休
    • 永久性地離港
    • 小額結餘不足
    • 成員身亡

    按強積金法例規定,只要計劃成員年屆65歲,提取強積金(MPF)時可選擇三種方法:分期提取、一筆過提取、或保留在強積金(MPF)計劃內繼續投資。 三種方法都需要計劃成員將填妥的申請表格 [MPF(S) – W(R)] 及所需證明文件交予相關的受託人處理。 需要留意的是,如果向強積金(MPF)受託人提出欲分期提取款項,法例規定每年首 4 次提取,受託人須要免費處理分期提取,不可向計劃成員收取任何費用(但可能有某些因投資買賣而招致的合理費用)。

    凡年齡介於 60 至 65 歲間的計劃成員(依身份證顯示年份的最後一日計算),並已終止所有受僱及自僱工作者,可透過作出宣誓及法定聲明,以提早退休為由,聲明自已無意再次受僱或自僱。 此後,該人士即可申請提取強積金(MPF)累算權益,並需填妥 [MPF(S) – W(R)]、[MPF(S) – W(SD1)] 65歲提取強積金表格,連同身分證明文件予受託人。同樣,提取透法可選擇分期或一筆過提取。 不過,一旦在提取強積金(MPF)後,該人士想在 65 歲前再次受僱工作,就需要重新登記參與強積金(MPF)計劃,權益帳戶將重新計算。

    強積金計劃(MPF)容許成員因移民而申請提早領取強積金(MPF)。成員同樣需要作出法定聲明,陳述自已將離開香港、並無意以永久性居民返港工作或再定居。 以此理由申請者需附上已獲准在香港以外地方居住的證明。 計劃成員只可以此理由提出一次,日後若以較後離港日期再次提出申請都不能接受。而法律上亦會作出規管,一旦發現虛假聲明、甚或有誤導性陳述,都可能被局方或政府檢控,並採取執法行動。 假如在成功提取強積金(MPF)後,又再返港工作逾 60 天,就需要重新登記參與強積金計劃(MPF),權益帳戶將重新計算。

    計劃成員只有一個強積金(MPF)計劃並存有強積金(MPF)、在距離最後一個供款日的一年內、該結餘不足$5,000的情況下,計劃成員可作出法定聲明,表示日後無意再受僱或自僱,即可申請提早提取強積金(MPF)。

    一旦計劃成員已故身亡,該強積金(MPF)權益將作為其遺產一部分,因此這部分款項將須由遺產代理人、遺產管理官來提出申索。 以上資料,謹供參考。如有任何有關強積金(MPF)的疑問,我們歡迎閣下的查詢。 #65歲如何取回強積金 #65歲提取強積金 #65歲提取強積金再工作 #65歲提取強積金時間

  3. 2020年10月15日 · 提早取回強積金條件 現時除了年滿65歲後才能取回強積金外,符合以下6類特別情況申請人可以提早取回強積金: 1. 提早退休 年滿60歲,沒有任何受僱或自僱工作 另外做出法定聲明不會再次受僱或自僱

  4. 2024年3月22日 · 年滿65歲才可提取強積金. 一般情況,《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要求,只有計劃成員年滿65歲時,才能提取由強制性供款和可扣稅自願性供款累積的強積金,旨在確保成員退休後仍享有生活保障。 提取強積金步驟需要提供身份證明文件及 基於已達到65歲退休年齡或提早退休的理由而申索強積金累算權益(權益)的表格 。 詳細提取強積金的方法及注意事項請瀏覽 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管理局網站 。 6個能提早領取強積金的特殊情況. 不過,強積金法例規定亦指出,如合符以下6種特別情況 2 的計劃成員,亦可提早提取強積金: 瀏覽FWD網上保險平台. 提早提取強積金的所需文件及表格. 如符合以上特別情況,需準備以下所需文件以便提早提取強積金: 合資格的強積金提取方式 3 有3種,包括: 一筆過提取. 分期提取.

  5. 2024年4月13日 · 強積金提取方式. 根據強積金相關法規,除非特定情況另有規定,強積金計劃的參與者必須年滿65歲後才能提取由強制性供款和可扣稅自願性供款所累積的強積金。 符合年齡資格的人可以選擇以下三種提取方式,包括一次性提取、分期提取或保留在強積金計劃中繼續投資。 提取強積金所需文件. 如欲提取強積金,計劃參與者需填妥以下兩份文件,並提交相關的證明文件: 身分證明文件. 基於已年滿65歲退休年齡或提前退休的理由,填寫強積金累積權益的申請表格( MPF (S)-W (R) ) 提取強積金是否需要支付手續費? 通常情況下,受託人為計劃參與者每年首四次的提取申請提供免費服務。 然而,不同的強積金計劃對分期提取可能有不同的規定和安排。

  6. 以月薪 $ 10,000 來計算強制性公積金計劃(「強積金」計劃) 下,你的強制性供款應為每月 $500 ,因此你全年可得到 $6,000 的扣除( $500 x 12 )。 任何超過月薪的 5% 的供款屬自願性供款,在税務上並不能獲得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