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虎香港 搜尋

搜尋結果

  1. 欲申請註冊為幼兒工作員 / 幼兒中心主管的人士,請向幼稚園及幼兒中心聯合辦事處提交申請表 (申請表格 JOKC Form 12)。 電話查詢 :3107 2197 。 有關申請為合格幼稚園教師的申請手續、申請表格及與教師註冊組的聯絡方法,請參考 教師註冊的網頁 。

    • 申請註冊為:

      1. 根據《幼兒服務規例》第3(1)(a)或/及 (b)條,申請人須成 ...

  2. 欲註冊為幼兒工作員/幼兒中心主管,可向教育局幼稚園及幼兒中心聯合辦事處遞交申請或參考 教育局網頁。

  3. 1. 根據《幼兒服務規例》第3(1)(a)或/及 (b)條,申請人須成功完成經社會福利署署長認可的訓練課程,方才符合註冊資格。有關符合註冊幼兒工作員和幼兒中心主管的認可課程,請參考教育局網頁

    • 1MB
    • 16
  4. 2016年5月4日 · For registration as Child Care Worker or Child Care Supervisor, please send the application form (JOKC Form 12) to the Joint Office for Kindergartens and Child Care Centres. Telephone Enquiry: 3107 2197.

  5. 畢業生可申請註冊成為合資格幼稚園教師 [C(ECE)]和幼兒工作員(CCW);及 具備擔任幼兒中心主管(CCS)及等同獲社會福利署認可之一年制「特殊幼兒工作訓練課程」(SCCW)的專業資格

  6. 幼兒工作員必須運用幼兒照顧方面專業知識和技能去照顧幼兒,使他們在健康、智力、情緒及語言方面得到良好的發展。 基本資歷要求 學歷要求

  7. 註冊為幼兒工作員 (CCW) 須成功完成經社會福利署署長認可的訓練課程. 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五科考獲第2級或同等或以上成績,或持有同等學歷;或在香港中學會考五科考獲第2級/E級或以上成績,或持有同等學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