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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什麼是 IDRP? IDRP 亦稱作綜合債務舒緩計劃和DRPIVA類同是一債務重整的方法。. 其主要分別是直接和欠債人債項中佔最大份額之債權人洽商新的還款建議, 若果最大份額之債權人同意新還款建議,便會由他們清還其他債權人之債項並統一所有債項到他們 ...

  2. 綜合債務舒緩計劃(IDRP)的最大好處,是減輕利息負擔,並根據債務人的還款能力來製定,以便舒緩債務,助債務人實現財務自由,節省費用,債務人不需要雇用律師,也不需要像IVA個人自願安排向法院提供請願;另一好處是債務人可以通過IDRP的還款計劃節省 ...

  3. IDRP香港可能較少人認識,它指透過與欠債人的最大債權人商談還款方法的綜合債務舒緩計劃。欠債人士或會以為IDRP收費不菲 、條件苛刻,或是IDRP對工作有重大影響,實然並非如此。

    • 有關破產的謬誤
    • 破產帶來甚麼影響?
    • 個人自願安排計劃(Individual Voluntary Arrangement, Iva)
    • 債務舒緩計劃(Debt Relief Planning, Drp)
    • 牽頭式債務舒緩計劃(Interbank Debt Relief Planning, Idrp)

    坊間大部分人都聽過破產,最常見的謬誤是不少人以為申請破產後,沉重債務即可一筆勾銷,變相「走數」,其實不然,於為期4年的破產令完結前,破產人被署方或受託人接管的資產都要用作攤還債務,如果破產人持有物業,有關物業亦會被變現,聯名持有的物業,破產人所佔的權益亦會歸受託人接管及被變現。至於破產令生效期間,破產人的收入扣減必要開支後,餘下金額亦須全數抵債。 另亦有人以為4年破產令後可以輕易重新出發,其實作出決定前,絕不能忽視破產的影響以及比較其他可行的選擇。首先,申請破產先要向破產管理署繳付HK$8,000,另需向高等法院支付HK$1,045,如果透過律師申請,另需支付相關律師費,並非無償解難。

    破產人需禁止奢侈生活習慣,例如外出旅遊、除非能證明費用是他人支付, 而且離境需向破產官交代行程並得到同意;搭的士雖然不是硬性規定,但破產人亦需定期向破產官解釋開支細節
    破產人不能出任大部分需要專業牌照的職業包括會計師、律師、地產代理與保險經紀等,相關牌照可能被吊銷,待破產令完結後才可再申請
    公務員工作會翻查破產記錄以作聘用考慮,大部分教師或跨國企業合約的僱傭合約寫明要申報是否破產,亦有部分列明員工於在職期間破產會被解僱
    破產人不可買居屋、私人物業及基金

    IVA是面臨破產之人士的另一個選擇,債務人須委任代名人向其債權人提出償還債項建議,經過法庭聆訊及頒佈臨時命令,並獲債權人通過其建議書,確保債務人的資產可獲妥善分派給債權人。任何具備法院認為合適經驗及資格者,均可擔任代名人,通常為會計師或律師。 IVA可讓欠債人避免正式破產,不受破產條例所限制,欠債人就算任職敏感行業都可以繼續工作及保留現有的專業牌照,同時可保留及申請銀行賬戶,享有出入境自由。欠債人將經由定息定額還款,所需還款的利息亦會大幅減少,入息餘額可自由運用,而卡數以外, IVA另覆蓋銀行私人貸款、財務公司貸款、結餘轉戶貸款、儲蓄互助社貸款、學生資助貸款、稅項、商業貸款等。雖然IVA亦會影響信貸評分,但總比長期拖欠貸款或破產好。 IVA適合收入穩定,欠債至月薪十幾倍的人士,雖然不需留下破...

    DRP算是IVA的簡化版,最重要是不需透過法律程序,大大節省申請費用以及時間,比較適合債權人不多的欠債人,如果僅僅拖欠單一或幾間銀行或財政機構的情況,就可以向個別債權人獨立提交還款建議,商討出一個對雙方都有利的協議,包括還款期與利息的安排,然後分期直接還款予不同的債權人,全程無須由代名人安排。 除節省由代名人而來的手續及費用,DRP的申請時間較短,不需要由律師向法庭申請臨時命令,亦不需要上庭開債權人會議。計劃是由欠債人本人與債權人私下商討而達成的債務重組方案,故此不會被列入公開名冊,同時可保留部份信用卡或信貸戶口,適合從事敏感行業的欠債人,不會影響工作。

    IDRP比DRP更方便直接,兩者最大分別就是IDRP是向最大債權人商談還款方法,綜合債務問題,於整個過程中,欠債人只需要與最大債權人傾好還款方案,而當其他債權人亦同意此方案,最大債權人便會統一欠債人之所有欠款,之後欠債人只需跟據議案上的還款方法,定息定額分期攤還款項予最大債權人,全程不需與其他債權人個別談判,手續簡單。 與DRP相似,IDRP優點在於欠債人不需經律師進行法律程序處理債務問題,免卻相關手續及開支,計劃亦不會被列入公開名冊,對工作及生活的影響比破產及IVA更少。 想知道最新嘅理財貼士,就要留意 MoneyHero Blog ,同埋緊貼我哋嘅 Facebook Page

  4. 債務舒緩計劃 (DRP) 是債務重組其中之一種方法。. 會計師代表申請人與個別的債權人直接商談還款方案,使欠債人避免破產而能在新的還款方法下,重過正常人之生活,及在指定之年期間還清債項。. 其實對債務集中只有一至兩位債權人的欠債人來說,可考慮以 ...

  5. 1. 甚麼是個人自願性安排?. 如果無法解決債務問題而要面臨破產的人士,可以考慮申請債務重組,即個人自願安排,好處是由債務重組公司負責整個過程。. 這不單只可以避免破壞信貸聲譽或者影響工作情況,亦能夠減輕香港債務重組客戶的經濟及心理負擔 ...

  6. 牽頭式債務舒緩(IDRP)是透過與欠債人的主要債權人協商還款策略的方式。 在這過程中,只要主要債權人和其他債權人均同意欠債人的還款計劃,那麼主要債權人將統一管理欠債人的全部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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