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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我們個人自願安排的債務重組程序快捷,同時債務重組收費透明,絕不取巧。. 以破產條例第6章第20條為依歸,IVA 個人自願安排 (Individual Voluntary Arrangement,IVA 債務重組) 是面對破產之人仕的其他選項。. 欠款人須向其債權人提出償還款項可行方案,以法庭聆訊及 ...

  2. 單獨與債權人商討還款的債務重組方案 重新整合欠款是減少債務其中一種可行香港債務重組選項,被稱為簡化IVA,最核心的不同之處在於無須訴訟程序,債務重組公司透過與單獨債權人直接商討債務重組還款方案,使欠款人無須破產而能在新的債務重組還款方案下,重拾原來生活,並在協議年數 ...

  3. 2020年6月28日 · IVA旨在為欠債人仕解決債務煩惱,幫助在不用破產及以債養債下去重整債務,成效與破產有極大分別,成功減輕破產影響如可以上任某行業及職位、自費旅行等,並直接償還更多本金,讓欠債人生活重新出發!

  4. 2020年6月15日 · 破產不但使日常生活被破產官監察,只能留下基本生活費,剩餘的金額需由破產官安排還債,而且不能夠任職管理階層、不能夠經營生意、不能夠再繼續保險供款、多項專業牌照(如:會計師或律師牌)將被褫奪、不能夠隨便離境,如需離境,必須向破產官交代行程並獲得同意等等。

  5. 1. IVA,DRP及IDRP有何分別? IVA – 能夠統一欠款,會經由法庭處理的欠款重新整合方案。 針對欠款金額及比例較高的欠款人便符合債務重組條件。 DRP – 欠款人與單獨債權人協商新的還款建議,可以繞過法庭,費用較相宜,然而並非每個債權人均會接受此計劃申請 。 IDRP – 是欠款人與最大債權人之間的協商,以重新找出符合雙方利益的還款方案。 在申請過程中,只要最大債權人接納欠款人提議的新方案,而其他債權人也沒有作出反對,最大債權人便會統一欠款人之所有欠款。 2. IVA的代名人只能聘請執業會計師擔任? 3. 申請人持有物業能夠辦理IVA嗎? 4. 自僱人仕是否符合辦理IVA債務重組條件? 5. 債務重組邊間好? 申請IVA人仕的僱主是否會被通知? 6. 申請IVA需時多久? 7.

  6. 債務舒緩計劃 (DRP) 是重新整合欠款的方法之一或稱為簡化版的IVA兩者最大的分野為是否需要經過法律程序DRP 債務舒緩除了可以繞過法律程序,就商談還款方案方面,欠款人可以和個別債權人直接磋商,欠款人便能夠在毋須破產的情況下,還款予債權人 ...

  7. 綜合債務舒緩計劃(Interbank Debt Relief Plan, IDRP HK),是藉欠債方及最大借債方就還款達至共識的債務舒緩計劃 ,只要得到最大借債方及其他借債方同意欠債方的重組債務議案,最大債權人就會統一欠款及還款方法,以定息定額之形式每月攤還予最大借債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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