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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張達明 (Eric Cheung,1963年7月12日 —) [1], 香港 法律 學者, 香港大學法律學院 首席講師。 早年就讀於民生書院小學(1975年畢業)、 民生書院 (1981年中五畢業) [2][註 1] 以及 皇仁書院 (1983年預科畢業),在皇仁書院就學時與前 律政司 司長 黃仁龍 為同學。 [3][4][5] 他後來入讀 香港大學 法律學院及取得 法律深造證書。 1996年起加入香港大學法律學院擔任助理教授。 他過去也曾經擔任大量公職 [6]。 2014年起任法學院首席講師。 事件. [編輯]

  2. 2019年2月26日 · 現時54歲的張達明抗鼻咽癌長達7年,近日達明為《舊日的足跡》做訪問時,大談當時患癌抗病點滴,更大爆當年與太太結束15年婚姻的原因! 首頁 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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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2023年1月16日 · 香港大學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去年6月入稟高等法院,就他在2020年擔任律師會理事期間,香港律師會理事會把2宗涉及他的投訴,轉交予律師紀律審裁組展開紀律聆訊一事申請司法覆核,要求推翻有關決定。 案件周一(16日)在高等法院開審,張達明一方陳詞,指根據律師會內部規定,跟張達明同期擔任理事的人士有利益衝突,應參與轉交決定,又指理事會的決定,沒有跟從既定程序或內部要求。...

  4. 張達明(法律學者). 37,380 likes · 4 talking about this. Lawyer & Law Fir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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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2018年8月27日 · 港大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昨晚在網上透露,早在3個月前收到前特首梁振英的兩封律師信,指他在接受「天下為公 」計劃訪問時,就梁振英「收取UGL合共400萬英鎊報酬一事提出質疑及作出評論」。 張達明引述終審法院2000年於鄭經翰及林旭華對謝偉俊案例,有關判詞指,「『公允評論』這抗辯理由背後的理念在於『保護及促進任何人在任何時間均有自由對關乎公眾利益的事宜作出評論,不管他們的動機為何。 』」。 梁振英今晚(27日)再在網上發表以「揑造事實的指控可以是『公允評論』嗎? 」為題的文章,提及張達明為理工大學應用社會科學系助理教授鍾劍華幫腔,「洋洋灑灑的文章,只不過是以『公允評論』四個字為鍾劍華作辯解」,又稱「建基於揑造和虛假事實的『評論』,可以是『公允』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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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2020年10月28日 · 張達明引述當年港大法律學院教授陳文敏獲推薦擔任副校長的事件,即使依足程序但遭其他校委成員否決;他認為是次的遴選委員會的成員背景分布雖然不理想,但他們均為校內成員兼依足程序,自己不能雙重標準,用政治審查否決其他人選。

  8. 2020年10月28日 · 港大校委會昨日(27日)通過任命申作軍和宮鵬為副校長,任期5年。投支持票的港大校委會委員、法律學院首席講師的張達明指,曾提出對申作軍進行盡職調查但被拒,但信納無確實證據證明申作軍是黨委或黨員。港大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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