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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1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发布的文件. 《国籍旅客进出境行李物品的管理规定》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而由海关总署制定。. 《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于2017年11月20日经海关总署署务会议审议通过并公布,自2018年2月1日起施行。. 中文名. 中华人民 ...

  2. 1、海关征税或限量免税进境的物品; 2、进出境旅行自用物品和超出规定的旅行自用物品范围但仍为旅行途中需用的物品; 3、国家禁止进出境的物品和国家限制进出境的文物、货币、金银及其制品,以及印刷品、音像制品等物品;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于2010年8月30日发布《 关于 进境旅客所携行李物品验放标准有关事宜》,简称“54号令”。. 以“自用行李超5000元需缴税,20种商品全额缴税”等为主要内容的“54号令”,自2010年9月1日起施行,被各地海关严格执行。. 目的是严控超额 ...

  4. 为适应市场发展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和国务院2011年1月批准调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进口税率表》,海关总署重新修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归类表》,并于2012年3月26日公布,并于4月15日实施,也就是说2012年4月

  5. 播报. 编辑. 关于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关于外国驻中国使馆和使馆人员进出境物品的规定》和《外国驻中国使馆和使馆人员进出境物品报关办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外事办公室,各局、处级海关:. 现将国务院国函 (1986) 151号文批准的《中华 ...

  6. 外国驻中国领事馆、联合国及其专门机构和其他国际组织驻中国代表机构及其人员进出境公自用物品,由海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领事特权与豁免条例》、中国已加入的国际公约以及中国与有关国家或国际组织签订的协议办理。

  7. 旅客携运《中华人民共和国限制进出境物品表》所列物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特别管制的物品进出境,海关按国家有关法规办理。 第八条 旅客以分离运输方式运进行李物品,应当在进境时向海关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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