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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香港人權法案條例 》(英語: Hong Kong Bill of Rights Ordinance ),通稱《 人權法 》,是《 香港法例 》第383章。 現行條文將《 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 》中適用於 香港特別行政區 的規定收納入 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 ,並對附帶及有關連的事項作出規定。 背景 [ 編輯] 英國政府 於1976年5月20日批准《 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 》及《 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利的國際公約 》。 作出若干保留條文和聲明後,英國政府將兩項公約引伸至適用於各 英國屬土 (包括香港)。 [2] 《 中英聯合聲明 》和《 基本法 》第39條亦列明 主權移交 後,兩項公約繼續生效。

  2. 香港政府越來越多地將民間社會組織的工作定為犯罪,指責建立國際夥伴關係或從事和平國際活動的團體。 [2] 人身自由 [ 編輯] 香港居民 的人身自由是受到法例所保障的,《基本法》第28條規定「香港居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其內涵包括﹕「香港居民不受任意或非法逮捕、拘留、監禁。 禁止任意或非法搜查居民的身體、剝奪或限制居民的人身自由。 禁止對居民施行酷刑、任意或非法剝奪居民的生命。 」《香港人權法案條例》第5條也訂明「人人有權享有身體自由及人身安全,任何人不得無理予以逮捕或拘禁」。 [3] 集會自由 [ 編輯] 2010年5月30日,香港 支聯會 在沒有許可證的情況下在時代廣場展出了 民主女神像 的複製品,以紀念 1989年天安門廣場抗議活動 。

  3. 高等法院原訟庭法官夏正民在2005年7月聽取口頭辯論並在隨後的一個月宣佈申請人勝訴並指梁先生所挑戰的四條法例均違反了基本法人權法中對平等權和私隱權的保障法官夏正民同時發出法庭手令宣佈刑事罪行條例中有關禁止21歲以下進行肛交的條文應理解為禁止16歲以下進行肛交」,而其法律效力亦隨之作相關的調整。 緊接着,保守派宗教團體譴責原訟庭的判決,並要求政府提出上訴並推翻法官夏正民的法庭手令。 [2] 2005年9月,政府宣佈提出上訴。

  4. 其他人也問了

  5. 《香港人權與民主法》 (英語: Hong Kong Human Rights and Democracy Act ),是一項 美國聯邦法律 ,該法案要求 美國政府 制裁“負責侵犯香港人權的 中國 及 香港 官員”,並要求 美國國務院 和其他美國政府機構每年進行一次審查,以確定香港政治地位的變化是否有理由改變美國和香港之間獨特的貿易關係。 此法律由 美國國會及行政當局中國委員會 主席众议员 克里斯·史密斯 和聯席主席参议员 馬可·魯比奧 分別提出 [1] 。

  6. [1] 法例. 《基本法第39條訂明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利的國際公約和國際勞工公約適用於香港的有關規定繼續有效通過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法律予以實施香港居民享有的權利和自由除依法規定外不得限制此種限制不得與本條第一款規定抵觸。 」。 1991年6月, 香港立法局 通過香港法例第383章香港人權法案條例》。 言論自由. 抗議以言入罪的 香港人. 言論自由 是根據《基本法》第27條的第16條人權法案。 2022年3月14日, 國際特赦組織 報告說,總部位於英國的組織香港觀察已受到 香港警察部隊 國家安全部門 的刑事制裁威脅。 香港觀察的網站在香港被封鎖。 香港政府越來越多地將民間社會組織的工作定為犯罪,指責建立國際夥伴關係或從事和平國際活動的團體。

  7. 儘管《 香港人權法案條例 》( 香港法例 第383章)禁止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 及公共主管當局歧視 非異性戀 者,但個別私人 僱主 若不願聘僱此類人士,他們仍有法律上的自由。 目前香港仍未制訂《性傾向歧視條例》,該議題在香港具爭議。 法律權益列表. 同性性行為相關法律歷程. 同性性行為除罪化. 1990年代前的香港,同性性行為為法律所處罰,即使 英國政府 早在1960年代已開始將同性性行為非刑事化(《1967年性犯罪法》自1967年7月27日在英格蘭和威爾斯地區實行,《1980年蘇格蘭刑事司法法》自1981年2月1日在蘇格蘭地區實行,《1982年北愛爾蘭同性戀犯罪法》自1982年12月8日在北愛爾蘭地區實行)。

  8. 該案件汲及性傾向平等保護權和司法申訴權在該案件中高等法院設下了一個先例禁止任何政府公共部門任何基於性傾向而作出的不合理的不同對待並且最終讓香港男同性戀者的合法性交年齡與女同性戀者及異性戀者的合法性交年齡平等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