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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緊接在新監管制度於2019年9月23日生效之前已在自律規管機構中有效登記的保險中介人會被視為在新制度下的持牌保險中介人 (「被視作已持牌人士」) 。 以下的搜索功能是為了方便這些被視為保險中介人在新制度下找到其保險中介牌照的牌照號碼。 請點擊此處查閱搜索功能。 https://iir.ia.org.hk/searchLicenceNo.html. 請注意,當新制度於2019年9月23日生效後,由前自律規管機構發出的登記號碼將不會再被使用。 當持牌保險中介人在新制度下進行受規管活動時,它應向客戶提供由保險業監管局新分配的牌照號碼。 上一頁. 頁首.

  2. 一般事宜. 相關申請表格須以中文或英文填寫,但英文/中文姓名( 名稱)除外。 在將與申請有關的所有證明文件遞交予保監局前,你的委任主事人須妥為核對相關正本若你為已持有牌照的保險中介人,並有意申請另一種類型的保險中介人牌照,於遞交新申請前,請確保該持有的牌照已獲註銷請確保申請表格內填寫的電郵地址屬準確保監局將使用電郵與你聯絡。 請注意,於申請中提供虛假或具誤導性的資料,屬刑事罪行。 保險中介人資格考試(“資格考試”) 有關豁免及免除應考資格考試安排的詳情,請參閱“《 條例》(第41 章)有關持牌保險中介人‘適當人選’ 的準則指引”( 有關“ 適當人選” 的準則指引) 附件1(保險中介人資格考試)。 若你考試成績達到70%或以上,則被視為已通過資格考試試卷。

  3. This register is established and maintained in accordance with section 64O of the Insurance Ordinance (Cap. 41) to provide information about all insurance intermediaries who are licensed in the Hong Kong Special Administrative Region on or after 23 September 2019 (i.e. the commencement of the new regulatory regime for insurance intermediari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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