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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港府在2009至15年間曾就污染問題展開諮詢,最終以社會缺乏共識、商住大廈混合、難以確定光滋擾源頭,及缺乏一個國際社會公認的量度光度標準為由,認為立法規管並不適用,決定採用自願性約章。 當時商界認為維港燈光是香港夜景的最大賣點,若立法強制熄燈,將失去「東方之珠」美譽。 既然約章成效備受質疑,港府宜趁現時檢討政策之便,認真考慮立法監管光污染。 約章已採取自願性分時熄燈(晚11至朝7),港府可參考外地經驗分區執行。 維港兩岸燈光午夜後可繼續點燃,保住璀璨夜景特色來吸引遊客;住宅區則強制商戶在晚上11時前熄燈 ...
      paper.hket.com/article/2500466/自願熄燈成效低 減光污染須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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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2024年2月21日 · 立法會八題減少光污染. 為減少户外燈光引致的光滋擾,政府於二 一六年推出屬自願性質的《户外燈光約章》(《約章》),並於二 二三年一月一日實施優化版的《約章》,內容包括參與者須提早一小時(即由晚上十一時提前至晚上十時)關掉動態的 ...

  3. 2009年,政府委託顧問研究"立法處理戶外燈光問題的可行性",當中參考了14個選定地方 (如東京、新加坡、悉尼、紐約和倫敦)的相關政策經驗及香港相關持份者的意見。 相關研究及公眾諮詢分別於2011年及2013年完成後,戶外燈光專責小組 ("專責小組")在2015年表示,海外立法規管形式不適用於香港。 當中除了因為本地社會缺乏共識外,專責小組亦列舉以下原因: 2016年推行的自願模式: 反之,政府採取"多管齊下"的做法,包括 (a)在2016年4月推出自願性質的《約章》; (b)承諾在《約章》推行兩年後檢討其成效;及 (c)要求《約章》簽署機構的燈光裝置,遵守指引展示的良好作業方法。 簡言之,政府鼓勵戶外裝飾或廣告燈光裝置的擁有人,在晚上11時至早上7時關掉裝置。

  4. 2017年7月5日 · 立法會十一題:光污染. **********. 以下是今日(七月五日)在立法會會議上梁美芬議員的提問和環境局局長黃錦星的書面答覆:. 問題:. 近日本人接獲數宗紅磡居民的投訴,指稱附近一間在今年四月開幕的酒店於晚間長時間亮着大型戶外 ...

  5. 2009年,政府委托顾问研究"立法处理戶外灯光问题的可行性",当中参考了14个选定地方 (如东京、新加坡、悉尼、纽约和伦敦)的相关政策经验及香港相关持份者的意见。 相关研究及公众咨询分别于2011年及2013年完成后,戶外灯光专责小组 ("专责小组")在2015年表示,海外立法规管形式不适用于香港。 当中除了因为本地社会缺乏共识外,专责小组亦列举以下原因: 2016年推行的自愿模式: 反之,政府采取"多管齐下"的做法,包括 (a)在2016年4月推出自愿性质的《约章》; (b)承诺在《约章》推行两年后检讨其成效;及 (c)要求《约章》签署机构的灯光装置,遵守指引展示的良好作业方法。 简言之,政府鼓励戶外装饰或广告灯光装置的拥有人,在晚上11时至早上7时关掉装置。

  6. 2013年11月1日 · 有關空氣、噪音及光污染事宜小組委員會. (連接立法會網頁) 會議日期. 討論 / 資料文件. 12.7.2013. 有關規管光污染的香港現行法例和行政措施以及相關公共開支. 28.6.2013. 香港的空氣質素模擬系統.

  7. 據悉,針對光污染的立法問題,環境局副局長曾表示,最快可於本年第三季作出規管建議。 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過去三年,每年各政府部門收到分別涉及政府部門及私人機構的光污染投訴數字為何; (二)鑑於政府於二 八年六月十八日回覆本人的質詢時表示,現時有關的政府部門(包括康樂及文化事務署)已有多項指引避免光害擾民,但近年仍不斷有報道指政府場地(例如蒲崗村道公園球場及青衣海濱公園等)的光污染問題嚴重,過去三年,政府有否檢討涉及政府場地的投訴的成因,評估各部門有否落實相關指引、檢討現時指引能否滿足市民日漸抬頭的環保意識,以及加強不同部門的協調以改善光害問題;

  8. 本會指出,香港的光污染情況愈趨嚴重,不僅僅局限於政府所提油尖旺中西區的傳統光污 染黑點,而是蔓延至新市鎮、住宅區和郊區;不但靠近路面的住客受到滋擾,即使高層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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