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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教室:公務員服從長官命令之解說. 陳誠 國家文官/大學助理教授. 按公務員服務法第一條規定,公務員應遵守誓言,忠心努力,依法律命令所定,執行其職務,這就是所謂的「依法行政」(可參照行政程序法第四條)、「依令行政」。. 準此,公務員如為 ...
2013年10月25日 · 簽的格式與要領. 推薦 0 收藏 0 轉貼 0 訂閱站台. 「簽」雖然被歸在六大類公文的「其他公文」,卻也是公務員最常使用的公文種類,重要性絕不亞於「函」。. 文書處理手冊將「簽」的性質定義為「幕僚處理公務表達意見,以供上級瞭解案情、並作抉擇 ...
其適用要件及時機為:一、已依第一項規定受停職處分;二、經依法再度參選並當選原公職;三、有宣誓就職之事實。 上開要件均具備者,方可排除同條第一項之規定。 又其立法意旨係考量依同條第一項停止職務且未復職者,此時因其任期屆滿經依法參選再度當選原公職並就職者,其新任職務是否再依第一項規定停止職務,滋生疑義,基於法律既無限制其不得參選原公職,殊無在其當選並就職後,復以原相同的停職依據,再度停職之理,爰予明文規定。
如直轄市政府、縣市政府之秘書長或主任秘書,仍由直轄市長、縣市長依公務人員 任用法任免,而屬「事務職」(永業文官)的範疇。 (四)依專屬人事管理法律任免者,例如直轄市、縣市政府主計、人事、警察及政風等機關首長或單位 ...
2013年10月18日 · 公務員如果不瞭解機關關係,必然會表現在公文上面,屆時,失禮之餘,也將曝露本職的無知,怎能不加警惕! 其實 分辨上級機關與平行機關,關鍵在於機關間有無隸屬關係,不相隸屬機關無論層級高低,皆視為平行機關 。
這篇是奉人事口諭所寫的簡要自述,雖然相當制式化及官樣,畢竟也算是自己的文章,也就拿出來野人獻曝一番囉! (為保護本人及之前的長官、同事,機關名稱循公文寫作慣例,以「 」(註1)表示。 --------------------------------------------------------------------------------------(這是分隔線) 職(註2)分別於94年初等考試及95年普通考試一般行政類科筆試及格,分發至 市政府 處(現已改制為 局)及 部人事處接受實務訓練。 任職於 處期間,擔任秘書室書記一職,負責機關總發文、檔案管理及採購業務等工作;任職於 部人事處期間,則擔任助理幹事一職,負責該部所屬人事機構人事人員之任免遷調及 人事主任核備事宜。
一、墊付款制度的意涵. 墊付款,係指行政機關於「法定預算」以外所墊付之款項;並應於事後補辦預算,而收回歸墊轉正。. 一般而言,行政機關如因應特定支出,卻無法及時辦理追加預算或特別預算者,就得利用墊付款的預算財政制度。. 但為避免墊付款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