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虎香港 搜尋

搜尋結果

  1. 香港法例第57章《僱傭條例》 病假 問 1. 僱員在甚麼情況下可享有疾病津貼? 問 2. 如何累積有薪病假日? 問 3. 如何計算疾病津貼? 應該何時發放疾病津貼? 問 4. 僱主可否解僱正在放取有薪病假的僱員? 問答全文 問 1.

  2. 2023年4月23日 · 僱員按勞工法例可享有的有薪病假分為第一類為第二類,第一類病假最多可累積36天,勞工處規定僱員病假超過36日後,病假將會撥入第二類病假(最多可累積84天),兩者認可的病假證明分別如下 1 :

  3. 2022年4月6日 · 僱員只要滿足下列 4 個條件,即可享有病假(法例稱疾病津貼): 僱員受僱於按連續性合約. 病假不少於連續 4 天. 僱員能夠出示適當的醫生證明書. 僱員已累積足夠的有薪病假. 五分四病假. 僱員如符合以上 4 大條件,即可享有疾病津貼,而每日所發放的金額將相等於僱員於病假當天或病假首天前 12 個月內所賺取的每日平均工資(日薪)的五分之四。 若僱員的受僱期不足 12 個月,則以該段較短期間計算。 醫生紙的種類. 病假 4 大條件之一包括「僱員能夠出示適當的醫生證明書(俗稱醫生紙)」,以下 3 種人士都可以簽發醫生紙: 於註冊醫務診所、醫院門診部或留院時為僱員診治的註冊醫生. 註冊中醫. 註冊 牙醫. 到診紙(到診證明書)是什麼? 可以請病假嗎?

  4. 雇员按 连续性合约 受雇,如同时符合以下资格,便可享有疾病津贴:. ( 1 ) 病假不少于连续4天(除怀孕雇员因产前检查、产后治疗或流产而缺勤,在这些情况下,如符合下述的规定,每一天病假均可享有疾病津贴);. ( 2 ) 雇员已累积足够的有薪病假 (关于 ...

  5. 僱員按連續性合約受僱,如同時符合以下資格,便可領取疾病津貼: 病假不少於連續 4 (除懷孕僱員因產前檢查、產後治療或流產而缺勤,在這些情況下,如符合下述的規定,每一天病假均可享有疾病津貼); 僱員已累積足夠的有薪病假(見下文「有薪病假的累積方法」及 ...

  6. 2021年8月31日 · 僱員按 連續性合約(418條例) 受僱,在最初受僱的12個月內每服務滿1個月,便可累積2天病假;之後每服務滿1個月可累積4天。 病假可在整個受僱期間持續累積,但在任何時間不得超過120天。

  7. 簡單點來說,1 3 天的病假,不論有沒有醫生紙,僱主都可以不計算病假日子的薪酬,病假會變成俗稱的「No Pay Leave」,即是沒薪假期,這是完全合法的。

  8. 2018年11月26日 · 在《僱傭條例》中列明,僱員在受僱的首年內每工作滿1個月,便可累積2天有薪病假;之後每工作滿1個月可累積4天。 有薪病假可在整個受僱期間持續累積,但在任何時間不得超過120天。 打工仔可以根據自己與公司之間所簽訂的合約,計算自己已累積的有薪病假。 「試用期內請病假,有冇得Pay? 打工仔連續受僱於同一僱主4星期或以上,而每星期最少工作18小時,會得到疾病津貼。 如不符合上述資格,便不可享有這項「福利」。 在上述情況下,即使仍在試用期內,不過已做滿一個月的僱員,是可以享有有薪病假的。 但有一點要提提大家,根據《僱傭條例》,僱主可以在僱員缺勤的情況下扣除工資,即是請一日假扣一日糧,不論有沒有病假紙,法例上是容許這種做法的。

  9. 2018年4月18日 · 有薪病假可在整個受僱期間持續累積,但在任何時間不得超過120天。 簡單來說,就是 閣下入職至現在病假可累積上限為120天,而非268天。 當遇有薪病假日就扣減,遭扣減後如 閣下又為僱主服務滿一個月又可累積,但上限仍是120天。 當然,假設 閣下 (問二)2018年2月28日前已累積了有薪病假120天,3月請了15天病假 (120天-15天=105天),到3月31日 閣下受僱滿一個月 (105天4天=109天),踏入4月 閣下即可享有薪病假為109天,而非4月尾。

  10. 如僱員在一個假期年內受僱滿3個月但不足12個月,除因犯嚴重過失而遭即時解僱外,則不論以任何理由終止僱傭合約,都可獲發放按比例計算的年假薪酬。. 回到問題. 年假 問1. 每年須給予僱員多少天薪年假?. 問2. 誰決定年假的日期?. 問3. 僱員應得的年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