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尋結果
2017年5月19日 · 本港《僱員補償條例》的精神是不論過失及假定僱主的賠償責任。 根據《條例》,「僱員在受僱工作期間遭遇意外,如無相反證據,須當作亦是因工遭遇意外」。 若僱主對僱員的工傷事實、傷勢及賠償責任提出異議,工友須向法院提出民事訴訟,追討賠償。 問題是《僱員補償條例》並沒有賦予勞工處審定「相反證據」及判定工傷爭議的權力。 換言之,一旦僱主提出異議或拒絕承認工人工傷事實及賠償責任,受傷工人惟有向法院提出民事訴訟。 但這往往要工人賠上兩至三年的時間等候法庭裁決,更重要的是拖延了對工人的工傷補償,為他們及其家人帶來沉重的經濟及精神壓力。 更甚的是部份僱主表示異議期間,停止向工友發放法定的工傷病假錢及醫療費用,這又令工友陷入經濟困境。 部份工友或須借貸款度日,有的甚至申領綜援以解燃眉之急。
2016年2月29日 · 1. 0. 僱員因工受傷,擔心生計之餘,更要慎防索償代理陷阱。 工業傷亡權益會去年接獲30多宗投訴,發現有律師樓或索償代理機構會在勞工處辦事處或醫院,向工傷僱員招手,訛稱不收取費用,為他們向僱主索償,然後故意延長法律工作,以收取昂貴律師費,當工傷僱員不滿.
2021年2月22日 · 港聞. 突發. 清潔工受職場欺凌患精神病 罕獲勞工處判定工傷 團體促社會正視. 撰文:魯嘉裕. 出版: 2021-02-22 07:00 更新:2021-02-22 16:01. 21. 職場欺凌造成精神及情緒創傷,因難以評定往往受到忽視,清潔工人芳姐,因上司一句「清潔工人唔可以有平等待遇」,難忍不公反抗,卻因而屢受上司及同事針對留難,被要求日日拆開水機清洗、指摘工作表現差,令她飽受情緒困擾下出現失眠、手震、生風癩等病症,一度萌生死念。 經歷近一年終獲勞工處判定情況屬工傷,僱主終需作出賠償。 惟芳姐只屬芸芸職場欺凌案件的冰山一角,能循現行條例討回公道的更是少之有少。
其他人也問了
僱主提出異議或拒絕承認工人工傷事實及賠償責任,會帶來什麼樣的壓力?
什麼是工傷保障條款?
打工仔受傷會被列入工傷嗎?
工傷病假怎麼算?
2020年8月31日 · 深度報道. 【工業意外・深度】人命只值幾萬元? 條例落後30年 工傷難追究. 撰文:林嘉淇. 出版: 2020-08-31 17:51 更新:2020-08-31 17:54. 5. 上周一(8月24日),法院就2017年一宗港珠澳大橋造成兩死三傷的工業意外作出裁決,兩名死者的直屬僱主兼分判商被裁定「沒有確保僱員的安全及健康罪」罪名成立,各被罰款三萬元。 事件引起工會團體質疑,現時過低的刑罰未能反映意外嚴重性,對承辦商或分判商毫無阻嚇力。 的確,工業地盤不時出現意外,但住住只是一場「意外」而非「刑事」,究竟香港工業意外相關的法律怎樣落後、為何保障不了工人安全呢? 是次案件中, 港珠澳大橋橋底的臨時工作台倒塌墮海 ,釀成兩死三傷慘劇,兩名工人因安全帶扣着工作台而溺斃。
2017年5月27日 · 據《僱傭條例》的工傷保障條款指,工傷是排除了乘搭公共交通工具時發生的意外,但若是在僱主許可下,為了工作而乘搭,並不幸地發生意外導致短暫喪失工作能力,即受工傷條款保障。
2018年6月28日 · 根據勞工法例,僱員若在受僱工作期間遭遇意外,以致受傷或死亡,即使僱員在意外發生時可能犯錯或疏忽,也視為工傷意外,僱主須負上補償責任。 除非﹕. 1. 有關損傷沒有令該僱員不能工作賺取正常工資(但引致永久喪失工作能力的損傷除外) 2. 僱員蓄意傷害自己; 3. 僱員受傷是由於吸毒或飲酒引致,而且傷勢並未造成死亡或嚴重永久喪失工作能力. 如僱員在辦公時間受傷且合乎勞工處的補償責任準則,工傷其間,僱主須提供有薪病假,以及負責醫療開支。
2017年6月13日 · 公司要求員工上班打卡,遲到者會被扣薪的事情屢見不鮮,而單以「扣薪」的行為而言,勞工處表示:「在《僱傭條例》列舉的情況下,老闆扣員工的薪金,是合法的。. 」《條例》列出了9項合法扣薪的情況,記者選出其中3個打工仔最易「中伏」的「扣薪地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