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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勞工法例. 問 1. 僱員要符合甚麼條件才可享有有薪產假?. 問 2. 如何計算產假薪酬?. 應該何時發放產假薪酬?. 問 3. 懷孕僱員因產前檢驗而缺勤,僱主是否須要支付疾病津貼?. 問 4.

  2. 違例與罰則. 僱主不讓懷孕僱員放產假,或不支付產假薪酬給僱員,可被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5萬元。 檢查. 懷孕僱員因產前檢查、產後治療或流產而缺勤的每一天,如有適當醫生證明書6, 可作病假計算。 (請參閱本章「醫生證明書/到診證明書」部分及第五章「有薪病假的類別」部分) 4 合資格僱員如在2020 年12 月11 日之前分娩,可享有10星期有薪產假。 5「發還產假薪酬計劃」是一項政府行政計劃。 6就產前檢查而言,除了醫生證明書外,僱員亦可出示到診證明書。

  3. 勞工處. 2024 年1月 產假. 女性僱員只要在產假開始前已按連續性合約1為僱主服務,並給予僱主懷孕及準備. 放取產假的通知2 ,便可享有連續143星期的產假。 除上述連續14星期的產假外,若分娩日期較預產期遲,僱員可享有一段日數相等. 於預產期翌日起至實際分娩日為止的額外產假。 此外,如僱員因懷孕或分娩而引致疾病. 或不能工作,最多可額外休假4星期。 產假薪酬. 如僱員符合下列條件,便可享有14星期有薪產假: 在所訂定的產假4 開始前已按連續性合約受僱滿40星期; 給予僱主懷孕及準備放取產假的通知,例如向僱主出示證實懷孕的醫生證明書2 及5; 及. 如僱主有提出要求,已向僱主遞交醫生證明書說明其預產期5。 僱主須在正常糧期支付產假薪酬給僱員。

  4. 如僱員在一個假期年內受僱滿3個月但不足12個月,除因犯嚴重過失而遭即時解僱外,則不論以任何理由終止僱傭合約,都可獲發放按比例計算的年假薪酬。. 回到問題. 年假 問1. 每年須給予僱員多少天有薪年假?. 問2. 誰決定年假的日期?. 問3. 僱員應得的年假 ...

  5. 2021年4月1日 · 勞工處今日(四月一日)公布,發還產假薪酬計劃即日起接受僱主的申請。 自二 二 年十二月十一日起,《僱傭條例》(第57章)訂明的法定產假由十個星期延長至十四個星期。

  6. 法例同時備有RTF格式的選項,你可直接往頁底的下載區,下載並列印整章法例的RTF文本。 你可參閱「 常見問題 」,以獲取更多有關列印法例的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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