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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法院大法官近日作成釋字791號解釋,正式宣告台灣「通姦除罪化」,是增進台灣性別平等與人權保障的里程碑。 通姦應否除罪化爭議已久,世界多數國家近年來已紛紛去除此項罪名,在亞洲地區非伊斯蘭教信仰的國家中,也僅剩我國仍保留這項罪行,2013年3月,國際專家來台審查台灣法律是否符合「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俗稱兩公約),他們認為通姦罪是以刑法管制個人的性行為,構成對私生活無理的侵擾,不符合「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17條關於隱私權之保障,建議台灣政府廢除通姦罪,足見國家介入婚 ...
talk.ltn.com.tw/article/breakingnews/3183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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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姦罪違憲,從刑法除罪了. 葉雪鵬(曾任最高檢察署主任檢察官). 今年的五月二十九日,司法院大法官首次在憲法法庭開庭,由司法院許院長兼大法官審判長率同十四位大法官出席,審判長當庭宣示釋字第七九一號解釋,這號解釋是針對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條所 ...
2021年5月31日 ·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召委、國民黨立委葉毓蘭在三讀後發言指出,今天院會三讀通過刪除通姦罪,代表通姦罪將走入歷史,通姦行為不再有 ...
2020年6月11日 · 台灣《刑法》第239條規定,「有配偶而與人通姦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其相姦者亦同。」這條俗稱「通姦罪」的刑法,被不少人視為婚姻保衛戰中不可多得的寶劍,因此,5月29日,台灣司法院大法官宣告通姦罪違憲且即日失效後,在台灣社會引起軒然大波。
2020年5月29日 · 2020年5月29日,司法院大法官會議針對通姦罪,做出釋字第791號解釋,宣告《刑法》第239條通姦罪,以及允許只告第三者《刑事訴訟法》第239條做出「違憲」的解釋,即刻失效,台灣通姦有罪就此進入歷史。
通姦罪經解釋為違憲後,社會上出現兩種不同聲音,支持者認為通姦罪的 在,只是滿足被害配偶的報復感,對於維繫婚姻毫無助益,夫妻之間是否彼此忠
3 天前 · 《刑法》通姦罪與《刑事訴訟法》第 239 條但書是否合憲,一直是台灣社會熱議關注的議題。 經過3月31日憲法法庭言詞辯論後,即將在5月29日下午 4 點, 司法院 大法官將在憲法法庭宣布解釋結果, 司法院臉書 也將全程直播!
通姦罪不僅直接限制人民之性自主權,並且,通姦及相姦行為多發生於個人之私密空間內,不具公開性。 通姦罪的發現、追訴以及審判過程,必然侵擾個人生活私密領域及個人資料之自主控制,讓國家公權力長驅直入人民極私密之領域,嚴重干預個人之隱私。 而國家以刑罰制裁手段處罰違反婚姻承諾之通姦配偶,雖有「懲罰」違反婚姻忠誠義務配偶的作用,但是國家權力因此介入人民的婚姻關係,反而可能會對婚姻關係產生負面影響。 因此刑法第239條通姦罪以刑罰干預人民之性自主權,其限制所致之損害顯然大於其目的所欲維護之利益,而有失均衡,該條對憲法第22條所保障性自主權之限制,與憲法第23條比例原則不符而違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