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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政府發言人今日(七月十七日)表示,合資格的港人內地懷孕配偶(「單非孕婦)可繼續通過現行特別安排,在向私家醫院提交以下正本證明後,預約二 一四年或之後的分娩服務: (一)香港結婚證明書,或經內地公證處公證的結婚證明書;及 (二)港人

  2. 至於通過特別安排,在私家醫院預約二 一三年分娩服務而丈夫為香港永久居民或持單程證來港定居的香港居民的內地孕婦(「單非孕婦),政府會嚴格查核她們的身分及與人丈夫的婚姻關係,防止有人假冒「單非孕婦分娩。

  3. 本地孕婦(雙非孕婦)在香港產子,對香港的醫療、母嬰健康、教育等等 的社會服務,所造成的影響之前,私家醫院應該暫停接收該類孕婦在二零 一三年的分娩預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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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2023年3月17日 · 有內地網民就留言指方法3,即透過探親簽證來港產子屬非法行,因為父母非港人,會造成BB「雙」,無法藉此獲得香港居民身分,對此該用戶未有正面回應,僅表示私訊你。

  6. 2023年3月27日 · 根據有關政策, 懷孕後期 (指懷孕28周或以上)的非本地孕婦,在進入香港時須向入境處人員出示由私家醫院簽發的預約分娩服務確認書,否則可能會被拒入境。 入境處人員在執行此措施時,衞生署會安排醫護人員協助,就孕婦懷孕及其他身體狀況提供專業評估和意見。 除此之外,入境處亦會不時派員在入境大堂巡邏,透過目測及經驗判斷,截查入境旅客,並對可疑的旅客作出針對性的訊問。 任何非香港居民如未能符合一般入境規定,或該處人員認為其訪港目的有可疑,入境處一律會拒絕有關人士進入香港。 入境處發言人強調,根據現行法例,任何人士向入境處人員作出虛假申述,即屬違法。 違例者會被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15萬元及入獄14年。

  7. 2007年1月16日 · 醫院管理局由2月1日起切實執行產科服務中央預約制度,所有孕婦,包括計劃來港分娩的內地孕婦,必須事先與本地醫院預約,並接受產前檢查。 醫管局將預留足夠名額給本地孕婦,確保她們可較符合資格人士優先預約產科服務。

  8. 單非,指懷孕的婦女其本身非香港居民,而其配偶為香港居民或永久居民,這類孕婦也稱之為“單非孕婦”。 根據《基本法》,這類孕婦誕下的孩子無論在香港出世或其他地方出世(包括中國內地),香港永久居民的子女會自動獲得居港權,故稱這類嬰孩本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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