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虎香港 搜尋

搜尋結果

  1. 19 小時前 · 來稿作者:劉健宇 文化遺產可簡單分為「物質」與「非物質」,前者可以是一整個建築物、文物文獻等,後者則是近年香港積極推廣的「非遺」。近日是1954年《關於武裝衝突情況下保護文化財產的海牙公約》(又稱《1954年海牙公約》)簽署的70週年。

  1. 其他人也搜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