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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於香港舉行的綜合招聘考試及《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 新! 此輪綜合招聘考試及《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已於2024年10月5日舉行。考試成績將於2024年11月1日或之前郵寄予考生。 於香港以外地區舉行的綜合招聘考試及《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 新!

  2. 《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學位/專業程度職系)會由公務員事務局舉辦,並與綜合招聘考試同期進行。 有關《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是一張設有中英文版本的選擇題形式試卷,全卷共20題,須於 30分鐘 內完成。

  3. 試成績。申請人可報考全部、任何一張或任何組合的試卷。申請人應先確定擬投考職位的要求及被接納 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成績的其他考試成績,以決定所需報考的試卷(請參閱下列第(18)至(23)項)。申請人不可在截止申請日期後更改已選擇應考的試卷。

  4. 《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學位 專業程度職系) 參考題目 例題(1):

  5. 綜合招聘考試及《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學位/專業程度職系) (以下簡稱《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 ( 2024 年 12 月在香港以外地區舉行的考試)

  6. 綜合招聘考試及《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學位/專業程度職系)網上申請系統

  7. 如申請人獲邀參加甄選面試或考試,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約六至八個星期內接獲通知。 申請人可就個別職位的招聘事宜向有關招聘職系 / 部門查詢。

  8. 《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 (學歷要求定於完成中學階段程度或以上,但低於學位╱專業程度的公務員職位) 參考題目

  9. 1. 除非有關招聘廣告另有訂明,上述職系/入職職級的申請人須先取得所需的綜合招聘考試成績。 2. 申請人應小心閱讀有關的公務員職位招聘廣告,或有需要時聯絡招聘部門,知悉有關職位所需的 入職條件,以便決定所需報考的試卷。 3.

  10. Enquiries Enquiries may be directed to the Civil Service Examinations Unit by phone at (852) 2537 6429, by e-mail to csbcseu@csb.gov.hk, or by post to Room 2511, 25th Floor, Immigration Tower, 7 Gloucester Road, Wan Chai, Hong K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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