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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姻親是什麼?. 姻親就是 原本沒有血緣,但因為雙方結婚而建立的親屬關係,根據現行《民法》的規定,姻親共有 3 種不同的類型。. 怎樣算是姻親關係?. 民法§ 969 :「稱姻親者,謂血親之配偶、配偶之血親及配偶之血親之配偶。. 1. 血親的配偶. 血親的配偶意 ...

  2. 姻親 指基於 婚姻 關係而生之 親屬 型態 [1],一方配偶與他方配偶之親屬間,因雙方締結婚姻後,成為相互具法律上親屬關係的情況。 定義. [編輯] 中華民國. [編輯] 《中華民國民法》第969條規定,包括 配偶 的 血親 、血親的配偶、配偶的血親的配偶。 此一規定,使姻親的範圍,較一般的立法例限於 血親之配偶 、 配偶之血親 更為廣泛 [2],故為避免姻親的範圍太過廣泛,該規定並未將 血親之配偶之血親 納入範圍 [3],但也因此曾招致批評將有違倫常之近親可能得以結婚,例如父子分別與一對姊妹結婚將使父子成為連襟,或是兄弟與母女結婚,使母女成為妯娌,造成婚後相互間輩分有違倫常,但不屬於禁止結婚的姻親範圍。 一旦成立姻親關係,有時法律會規範一定範圍內的姻親關係具有特定的法律效果。

  3. 2017年12月9日 · 我國法律將親屬分為血親跟姻親,血親就是指在事實上具有血緣關係,像是父母、祖父母、叔伯等血緣關係。 姻親則是指因為婚姻關係而發生的親屬,像是公婆、岳父母、女婿等。

  4. 姻親之親系及親等之計算如左: 一、血親之配偶,從其配偶之親系及親等。 二、配偶之血親,從其與配偶之親系及親等。 三、配偶之血親之配偶,從其與配偶之親系及親等。 第 971 條 姻親關係,因離婚而消滅;結婚經撤銷者亦同。

  5. 姻親 指基於 婚姻 關係而生之 親屬 型態 [1],一方配偶與他方配偶之親屬間,因雙方締結婚姻後,成為相互具法律上親屬關係的情況。 定義. 中華民國. 《中華民國民法》第969條規定,包括 配偶 的 血親 、血親的配偶、配偶的血親的配偶。 此一規定,使姻親的範圍,較一般的立法例限於 血親之配偶 、 配偶之血親 更為廣泛 [2],故為避免姻親的範圍太過廣泛,該規定並未將 血親之配偶之血親 納入範圍 [3],但也因此曾招致批評將有違倫常之近親可能得以結婚,例如父子分別與一對姊妹結婚將使父子成為連襟,或是兄弟與母女結婚,使母女成為妯娌,造成婚後相互間輩分有違倫常,但不屬於禁止結婚的姻親範圍。 一旦成立姻親關係,有時法律會規範一定範圍內的姻親關係具有特定的法律效果。

  6. 妹. 夫己 兄. 弟. 表姊 兄妹 弟夫 妻身 妻 堂 堂姊 兄妹 弟夫 妻再 再從 從兄 姊弟 妹妻 夫. 七 五 三 一 三 五 五 七. 外 外再 再重 重姪 姪女 女婿 婦 表 表女 姪 姪婿 婦外 外女 甥 甥婿 婦女 子. 女 姪 姪. 婿 婦.

  7. 四 四 六 八. 妻夫表姊妹夫. 夫 妻夫妻夫 中兄 或 表弟 妹姊妻 妻 夫妻夫中表兄弟妻妻夫堂姊姊夫妻夫堂兄弟妻妻夫再從姊妹夫妻夫再從兄弟妻. 七 五 三 一 三 五 五 七. 妻夫 外表 妻夫 姪 外表 再 再姪 女 從媳 從婿. 妻夫 表 姪 女 婿. 妻夫表姪媳妻夫外 甥 女 婿 ...

  8. 姻親是指除配偶外以婚姻關係為中介而產生的親屬,包括血親的配偶、配偶的血親、配偶的血親的配偶,姻親之間只有在法律特別規定的情況下才具有權利義務關係。

  9. 姻親配偶之血親之親系及親等圲 Author 新竹帲東區戶㙥㜷事務所 Subject 姻親配偶之血親之親系及親等圲㘀䄀㑶 Keywords 姻親配偶之血親之親系及親等圲 Created Date 7/18/2016 2:57:19 PM ...

  10. 婚姻關係而成立的親屬關係 [1]。 包括「 血親 之 配偶 (如:哥哥的妻子,即嫂嫂)」、「配偶之血親(如:妻子的父親,即岳父)」及「配偶之血親之配偶(妻子的父親的妻子,即岳母)」,共3種類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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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姻親稱謂姻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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