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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中央統籌轉介系統. 普通學校如欲安排有情緒及行為問題的學生入讀/入住群育學校/院舍,須在取得家長同意後,把學生的個案轉介至由教育局和社會福利署(社署)共同處理的「中央統籌轉介系統」,經該系統下的評審委員會審批後,有關學生便會獲轉介入讀/入住群育學校/院舍。 以下為有關詳情: . 1. 轉介者. 社會工作人員(社工)、學生輔導人員、教育心理學家、臨床心理學家、 精神科醫生及懲教主任可作出轉介, 並須經相關加簽人同意(即轉介者為學校人員、 社工或懲教主任,加簽人則為學校校長、相關機構的主管或總懲教主任)。 轉介者應透過「學生入讀群育學校/院舍網上申請系統(eAppSSD) 」輸入加簽人的電郵地址,以便其接收有關申請的信息。 轉介程序.

  2. 院舍課餘照顧服務是學生入住院舍前的一項緩衝、過渡及另類措施,切 合日間缺乏家人照顧而有情緒及行為問題的男生的需要。 1.

  3. 群育學校院舍服務. 群育學校院舍提供的支援服務. 為有情緒及行為問題的學生提供服務的概念綱領. 教育局中央統籌轉介系統.

  4. 根據教育局和社會福利署共同管理的「中央統籌轉介系統」,普通學校在取得有情緒及行為問題的學生的家長同意後,可向該系統下的評審委員會提出申請,轉介有關學生入讀群育學校(大部分附設院舍)。

  5. 教育局可為所有合資格入讀公營學校的6至15歲兒童提供學位安排支援服務,申請方法如下: 家長需填妥郵柬/網上表格並交回教育局學位安排及支援組,該組在收到郵柬/ 網上表格 後會聯絡家長,提供學位安排支援服務。

  6. Register Application. View Application. For information and related documents of applications for Schools for Social Development/Residential Home, please refer to the EDB SENSE website (sense.edb.gov.hk): Home> Special Education > Common Administrative Issues.

  7. 審批,有關學生便會獲轉介入住院舍及讀群育學校 如有需要,可向下述政府部門合辦中央統籌轉介系統查詢及申請: 社會福利署感化服務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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