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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強積金制度下,若計劃成員不幸身故,有關的累算權益便成為其遺產的一部分,其處理方式與處理其他遺產項目,如銀行戶口存款、股票或物業等大致相同。 在一般情況下,已故計劃成員之直系親屬(按優先次序,為該人士在生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姊妹),可向遺產承辦處申辦遺產管理書,成為「遺產代理人」,再向強積金受託人辦理提取累算權益之手續。
  1. 遺產中常見的一部分便是死者的強積(MPF),這些退休儲蓄需要通過法律途徑繼承或提取。 本文將為你提供一個完整的指引,從如何處理強積金,到如何進行遺產承辦,並且避免任何潛在的法律風險。

  2. 2011年7月20日 · 積哥接著說:「跟一般計劃成員申請提取強積金一樣,遺產代理人可於積金局網頁下載或向受託人索取並填寫一份『累算權益申索表格』(表格MPF(S ...

  3. 早一陣子,收到一位讀者電郵,問及強積金計劃成員身故之後,其遺產承繼人或親人如何向強積金受託人申索已故計劃成員帳戶內的累算權益。 有見及此,我會在本欄中解說一下。

  4. 2024年10月22日 · 根據香港法例第174章《生死登記條例》第14條,凡屬死於自然的個案,死者的親屬或朋友必須在死者身故後14日內經死亡登記處辦理登記。 若有人拒絕或無合理辯解下不依從法例辦理死亡登記,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罰款港幣2,000元或入獄六個月。 就死於自然的死亡個案辦理登記 死亡登記處 與申請辦理死亡登記有關的表格. 如個案屬於非自然死亡或死亡原因不明,相關的註冊醫生或警務人員則會向死因裁判官報告,以進行檢驗及進一步的調查。 當死因裁判官裁定死因後,登記官會於一星期內辦理該宗個案的死亡登記,並以書面通知死者的親屬。 火葬及土葬的安排. 食物環境衞生署(食環署)為市民提供火葬、遺體和骨殖的土葬服務。 就火葬事宜,市民可在食環署網頁搜尋有關火葬服務的資料。 食環署轄下的墳場及火葬場服務簡介.

  5. 遺產代理人須填妥「基於永久性地離開香港/完全喪失行為能力/罹患末期疾病/小額結餘/死亡的理由而申索累算權益的表格[表格MPF(S)-W(O)]」(HAPO),並連同下列文件一併以郵寄遞交給恒生強積金行政管理人:

  6. 2022年6月9日 · 離世親人的投資戶口. 如離世親人在銀行有投資戶口,其股票、債券或信託基金投資組合也被視為遺產的一部分。 銀行收到親人的離世通知後,該戶口將不能買賣。 持有授予承辦書的遺產代理人可指示銀行出售戶口內的投資產品組合然後發放收益,或者將它們轉到遺產代理人的投資戶口。 離世親人的按揭. 銀行收到親人的離世通知後會更新按揭紀錄。 按揭貸款會繼續發放,但用於償還按揭的戶口將被凍結,因此貸款會繼續產生利息,但不能從銀行戶口償還。 這時應先盡早向土地註冊處提供死亡證明書並辦理相關登記。 而之後如何處理餘下供款,每個案例都不同。 譬如,在遺產代理人獲發授予承辦書前,由願意供款的第三者簽署一封承諾書並暫時繼續按揭還款,之後由離世親人的資產中償還抵押貸款。

  7. 積金仔說:「若你不清楚太太生前有多少個強積保留帳戶,你可在積金局網頁下載一份供已故計劃成員的遺產代理人填寫的『查閱保留帳戶資料申請表格』(表格PA-PR),填妥後再連同遺產代理人的身份證副本及『遺囑認證』或『遺產管理書』副本,親臨積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