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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屋宇署 (英文:Buildings Department)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房屋及规划地政局辖下的部门,目的是依照《香港法例》第123章《建筑物条例》及相关法例,改善香港楼宇建造和维修的质素,包括提供楼宇安全贷款计划、监管建筑环境 (地盘)安全,以及以执法行动对付新建筑物的违例行为、危险楼宇及危险斜坡、排水渠的损毁和招牌安全等。 屋宇署亦接受市民通过“1823政府热线”举报。 现任屋宇署署长为张孝威。 [1] 历史资料. 播报. 编辑. 屋宇署前身为1986年4月地政署与前工务司署辖下建筑物条例执行处合并而成的屋宇地政署。 1994年起独立为一政府部门。 屋宇署原隶属房屋及规划地政局,2007年7月1日决策局重组后划入新成立的发展局。 隶属. 播报. 编辑.

  2. 直 至 现 在 , 检 讨 仍 然 进 行 当 中 , 而 其 检 讨 结 果 及 对 政 策 的 修 订 相 信 在 不 久 的 将 来 公 布 。. 新 界 小 型 屋 宇 政 策 , 是 在 一 九 七 二 年 十 二 月 起 实 施 。. 政 策 的 目 的 是 让 新 界 原 居 村 民 一 生 一 次 向 政 府 申 请 , 在 其 ...

  3. 监察及咨询服务. 宗旨是有效地向政府及半政府机构提供专业和技术意见,并监察政府资助及委托的工程。. 建筑辖下各处负责提供专业和技术意见,包括:. 就与文物保育有关的事宜提供意见; 以及就有关环保建筑设计的事宜,向政府提供意见。. 建筑辖下 ...

  4. 居者有其屋计划(简称居屋计划;英语:Home Ownership Scheme)由前 香港 总督麦理浩爵士于1970年代所推行,原意是为一些收入不足以购买私人 楼宇 ,又不合资格(或不愿意)入住 公屋 的市民提供另一种选择。 此计划内兴建的屋苑称为居者有其屋屋苑,通称居屋。 中文名. 居者有其屋计划. 外文名. Home Ownership Scheme. 推行时间. 1970年代. 简 称. 居屋计划. 推行人. 香港 总督麦理浩爵士. 相关视频. 查看全部. 目录. 1 计划介绍. 2 楼宇类型. 3 相关事件. 短桩事件. 红湾半岛事件. 计划介绍. 播报. 编辑. 1973年, 香港 政府推行十年建屋计划,增加公共屋宇的单位数量。

  5. 国 籍. 中国. 余德祥(Mr Yu Tak-cheung),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屋宇署署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于2019年10月25日发表新闻公报》,宣布屋宇署副署长余德祥于2019年10月28日出任屋宇署署长接替展开退休前休假的张天祥。. 余德祥 ...

  6. 丁屋,法律上称为小型屋宇,是香港新界原居民中的男性后人(即“丁”)获准兴建的房屋。1967年六七暴动后,及1970年代政府计划发展新界,为了得到新界原居民的支持,当时的香港政府于1972年12月实施的“小型屋宇政策”。

  7. 苏屋邨是中国香港的一个公共屋邨,位于九龙深水埗区,是香港房屋委员会其中一个历史最悠久的公共屋邨。苏屋邨是“房委会”前身“屋宇建设委员会”继北角邨及西环邨后策划建设的第三个屋邨,当时被誉为远东地区规模最大的地区性住宅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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