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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3年12月14日 · 強積金對沖機制將於2025年正式實施。了解取消强積金對沖對僱主和僱員的利弊,以及取消強積金對沖後長期服務/遣散費的計算方法

  2. 強積金對沖」機制可以用僱主的強積金供款抵銷長期服務金或遣散費,即僱主供款的5%(或最多每個月HK$1,500)所累積下的本金,加上所賺蝕的金額,又稱「累算權益」。 若僱主額外為僱員以「自願供款」方式供款,這筆僱主自願供款累算權益亦會計算入可對沖金額。 僱員自己每個月作出的5%強制性供款或自願性供款,均不適用於強積金對沖機制。 長期服務金/遣散費的分別及獲取資格. 遣散費和長期服務金的定義計算方法,於香港法例《僱傭條例》列明,前者支付給受僱不少於兩年的被解僱、裁員員工,後者支付給服務五年以上的被解僱、裁員、因健康理由不能繼續現職及身故的員工。 同時,法例亦定明,僱員在同一時期內,只可以收到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其中一項。 遣散費及長期服務金計算方法. 遣散費/長期服務金計算方法.

  3. 計算工具. 取消 「對沖」計得掂. 你好,我叫「計得掂」! 想了解將來取消強積金對沖」安排生效之後,遣散費/長期服務金同政府資助款額點樣計? 等我 「計得掂」 同你計掂佢啦! 立法會於2022年6月通過《2022年僱傭及退休計劃法例 (抵銷安排) (修訂)條例草案》,旨在取消使用強制性公積金(強積金)制度下僱主的強制性供款累算權益抵銷遣散費及長期服務金(長服金)的安排(「對沖」安排 )。 政府已宣布將於2025年5月1日實施取消「對沖」安排。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會透過憲報公告訂明取消「對沖」生效日期(即「轉制日」)。 為協助僱主適應政策轉變,政府將推出為期25年的資助計劃,分擔僱主在取消「對沖」安排後的遣散費及長期服務金支出。

  4. 遣散費/長期服務金會分為 轉制前及轉制後兩部分,計算方式如下: 例子. 遣散費/長期服務金總額超逾390,000元的情況. 根據《僱傭條例》,現時遣散費/長期服務金的 最高款額為390,000元。 在取消強積金「對沖」後,遣散費/長期服務金的上限將 維持不變。 假若僱員遣散費/長期服務金的總額(即遣散費/長期服務金轉制前部分及轉制後部分的總和)超過390,000元, 超出上限的部分須從轉制後部分扣減 (即遣散費/長期服務金轉制後部分款額應為 390,000元減去遣散費/長期服務金轉制前部分款額後的餘額)。 例子. 在轉制日或之後才開始受僱的僱員. 現行《僱傭條例》規定的遣散費/長期服務金計算方式及上限 維持不變: 取消強積金「對沖」安排.

  5. 2024年3月21日 · 現有「強積金對沖」機制中,僱主可以用強積金供款,抵銷長期服務金或遣散費,即僱主供款的5%(或最多每個月1,500港元),所累積下的本金,加上所賺蝕的金額(累算權益)。 如果僱主額外為僱員以「自願供款」方式供款,這筆僱主自願供款累算權益亦會計入可對沖金額內。 不過,僱員自己每月的5%強制性供款或自願性供款,則不適用於強積金對沖機制。 +7. 強積金對沖|為何要取消強積金對沖? 以往坊間一直批評,「強積金對沖機制」是以強積金抵銷長期服務金或遣散費,令打工仔女減少其退休後能動用的強積金累積權益,甚至形容為「打工仔貼錢炒自己」。

  6. 問 1: 取消強積金對沖」安排將於何時實施? 問 2: 取消強積金「對沖」安排後遣散費/長期服務金的計算方式有何不同? 問 3: 如僱員在轉制前的僱傭期不足兩年或五年,會否影響其領取遣散費/長期服務金 的資格? 問 4: 如僱員在轉制前的僱傭期少於一個月 (月薪僱員)或30日(非月薪僱員),如何計算其遣散費/長期服務金轉制前部分的款額? 問 5: 如僱員的遣散費/長期服務金的總額超過《僱傭條例》所規定的39萬元上限,應如何計算遣散費/長期服務金轉制前部分及轉制後部分的款額? 問 6: 取消強積金「對沖」安排後,是否所有款項都不可再用以「對沖」僱員的遣散費╱長期服務金? 問 7: 取消強積金「對沖」會為僱員帶來什麼實際得益? 問 8:

  7. 立法會於2022年6月9日通過《2022年僱傭及退休計劃法例(抵銷安排)(修訂)條例草案》,落實取消使用強制性公積金(強積金)制度下僱主的強制性供款累算權益抵銷遣散費及長期服務(長服)的安排(強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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