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消破產令 相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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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月27日 · 【明報專訊】根據《破產條例》,破產者要向破產受託人申報收入及支出,收入須交由受託人處理,除生活費外,其餘都要用於還債。 此外,破產者不可過奢侈生活,一般而言不得乘坐的士、大魚大肉、買名牌衣服及自費出國旅行等。 條例同時列明任何人可就破產命令提上訴,于品海會否上訴暫屬未知之數。 法庭向債務人頒布破產令後,破產管理署可任受託人,接管破產者資產,並將之變賣套現還債。 在必要情况下,受託人或破產管理署職員有權進入破產者的住所檢查。 若破產者是房地產物業業主,該物業將成為破產產業一部分。 法例無明文規定破產者可否外遊,不過破產者離港時須將行程通知受託人。 若破產者不發出任何通知下離港,可能有負面後果,即法院可將破產令的期限延長。 相關字詞﹕ 高等法院 破產令 于品海 香港01. 上 / 下一篇新聞.
2024年3月27日 · 案件昨於高院開審,于品海一方以持有南海控股54.6%股權為由,主張于有能力還債;呈請方則反駁指南海控股淨負債逾39億港元,于資不抵債。法官聽畢陳辭後頒令于品海破產,于須按彌償基準(indemnity basis)支付訟費。
2024年3月26日 · 網媒「香港01」的母公司「南海控股」主席于品海,去年10月遭建設銀行旗下公司入稟申請破產,案件今(26日)於高院開審。暫委法官唐思佩聽畢陳辭後,頒令于品海破產,稍後頒下判辭。
2024年4月24日 · 【明報專訊】網媒「香港01」母公司「南海控股」的主席于品海,涉連本帶利拖欠建設銀行旗下公司逾4.7億元,今年3月被頒令破產。 司法機構文件顯示,于品海於本周一(22日)就破產令申請上訴,案件暫未排期聆訊。 就于品海欠下約4.7287億元債項,建銀國際於去年10月入稟向于品海提破產呈請。 法官早前在判辭表示,以于品海在南海控股、大地控股等公司的地位,他必然能夠取得其財務報表,但他沒提出報表作證,亦未能證明用來抵押的股份市值,建銀無法得悉其財政狀况。 法官認同建銀所指,上述公司負債遠超出于品海披露的情况,該些公司市值可謂微不足道 ,其股份「滯銷」。 就創辦人于品海被頒令破產案,「香港01」同一晚發聲明稱,案件只牽涉于品海個人財務安排,「香港01」不受影響,如常運作。
2024年2月17日 · 【明報專訊】破產管理署昨日公布1月破產及清盤相關數字,破產呈請書數目及發出清盤令數目均達兩個月以來的高位。 今年1月破產呈請書753宗,按月升11.56%,按年亦升五成,為自去年11月的814宗的高位;上月發出清盤令的數目達22宗,按月跌15.38%,按年則升29.41%,為去年11月35宗的高位;若按年計,去年破產呈請書數目及清盤令數目分別達7860宗和354宗,為2020年及2010年以來的新高(見圖)。
2021年8月23日 · 2021年8月23日星期一. 梁頌恆破產沒會見破產管理署 高院下令延破產令開始日期 (12:35) 圖1之1 - 青年新政前召集人梁頌恆(資料圖片) 現時流亡美國的青年新政前召集人梁頌恆,2016年被褫奪立法會議員資格後,因拖欠立法會逾93萬元薪酬津貼,早前被高等法院正式頒令破產,但由於他被頒令破產後一直無出席與破產管理署的會面,高院今(23日)向他頒發「不開始令」,即延遲計算破產令開始的日期,換言之其解除破產令時間亦會押後。 根據《破產條例》第30A和30AB條,破產人如果與受託人(在本案即破產管理署)充分合作,在法庭頒破產令的4年後,破產令便會解除。 不過,如受託人要求破產人就其產業管理出席初次會面,但破產人沒有出席,令產業管理受損害,受託人就可向法庭申請「不開始令」。
2021年3月10日 · 即時港聞. 2021年3月10日星期三. 羅堪就欠逾170萬訟費被頒令破產 (16:10) 圖1之1 - 羅堪就(左二)(余卓祈攝) 曾為保釣漁船「啟豐二號」船主的社運人物羅堪就,因拖欠逾170萬元訟費連利息,遭律政司入稟申請破產,高等法院今(10日)開庭處理申請。 羅堪就在庭上表示,不反對法庭頒下破產令,但批評當局追債「無良」,聆案官最終頒令羅堪就破產。 律政司一方甫開庭表示,羅堪就(71歲)仍未付清債務,要求法庭向他頒發破產令。 羅堪就質疑,律政司多年來沒有向他追討約120萬元訟費,直至去年才知悉債務利息高達50萬元,合共欠款逾170萬,他承認無力還債,聆案官許家灝便頒令他破產。 聆案官指出,根據條例,申請破產並不代表債務一筆勾銷,破產人要以資產和收入還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