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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2年10月18日 · 2022年10月18日. 政府今日公布周四起適度放寬 社交距離措施在公眾地方群組聚集人數上限增加至12人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批准修訂第599G章預防及控制疾病禁止聚集規例》,在公眾地方群組聚集人數上限由四人增至12人有關修訂會按先訂立後審議程序由立法會審議周四起生效以配合早前政府公布將適度放寬社交距離措施的生效周期。 政府指,香港新冠疫情自9月初的高峰回落後尚算平穩。 近日新增個案數字雖然未有進一步回落,每日徘徊5,000多宗,並因為傳播力可能更強的新變異病毒株出現而近日稍為有所回升,但整體入院、重症和死亡數字仍然處於相對平穩水平,公營醫療系統仍能在應付新冠入院個案的同時維持大部分正常服務。

  2. 2022年2月8日 · 政府宣布收緊社交距離措施表列處所範圍擴至涵蓋宗教場所商場超級市場街市理髮店等其中宗教場所理髮店周四起須關閉限聚令收緊至兩人私人處所禁止兩家庭以上聚會

  3. 2022年12月22日 · VI. 12月22日更新限聚令最新安排部分政府最新公布根據預防及控制疾病條例下的公共衞生緊急規例規定刊憲延續現行社交距離措施下一個14天周期的生效期間為有效期為2022年12月22日至2023年1月11日

  4. 2022年1月5日 · 政府將收緊社交距離措施至第三及第四波疫情時的最嚴厲水平以全力遏制市面人流社交活動和人羣聚集務求減少一切不必要的外出及活動從而阻止病毒在社區傳播有關措施適用於所有預防及控制疾病規定及指示)(業務及處所規例》(第599F章規管的餐飲業務和表列處所具體措施詳情見附件一包括: (一)餐飲業務. (1)每天下午六時起至翌日上午四時五十九分,除特定處所(見附件三)外,餐飲業務負責人須停止售賣或供應供在有關業務的處所內進食或飲用的食物或飲品;及如該業務在某處所(或某處所的部分範圍)售賣或供應食物或飲品,供在該處所內進食或飲用,餐飲業務負責人須關閉該處所或該範圍(視乎屬何種情況而定)。 受影響處所將可繼續以外賣及外送方式售賣或供應食物及/或飲品。

  5. 2022年12月28日 · 明日起限聚令食肆1.5米餐桌距離每枱人數上限等社交距離措施均會取消。 疫苗通行證也會取消;當局會採取更具針對性的措施,尤其繼續推動一老一幼接種新冠疫苗。 從內地、澳門、台灣和海外抵港人士無須在抵港時或抵港後接受強制核酸檢測, 但須於航班預定起飛時間或預定抵港時間前24小時內進行快速抗原測試、或於48小時內進行聚合酶連鎖反應核酸檢測,並取得陰性結果。 當局會改向抵港人士發出自行進行快速抗原測試至第五天的健康建議。 此外,政府將不再界定密切接觸者,但會通過新冠病毒確診者向他們發出健康措施建議。 李家超在記者會上表示,香港的整體疫苗接種率已相當高,加上曾確診的人數超過250萬人,社會已建立廣泛防疫屏障。

  6. 2022年12月28日 · 考慮到最新疫情發展以及市民大眾對日常生活復常的期望政府明日起會撤銷佩戴口罩以外的社交距離措施包括在預防及控制疾病規定及指示)(業務及處所規例》(第599F章下對餐飲業務處所及表列處所營運的限制及規定例如每組人數的上限組與組之間的距離要求關閉例如蒸汽浴和桑拿設施等設施的要求處所員工進行快測的要求等),以及預防及控制疾病禁止聚集規例》(第599G章下就在公眾地方進行羣組聚集作出的限制。 但現階段,政府會維持《預防及控制疾病(佩戴口罩)規例》(第599I章)下強制佩戴口罩的要求,即市民在身處公共交通工具、指明公眾地方及第599F章下餐飲業務處所和表列處所時,須繼續按現行要求佩戴口罩。

  7. 食物及衞生局發言人表示:「有賴全港市民的努力疫情在過去一個月逐漸緩和政府會在疫情受控的前提下按最新疫情發展及風險評估逐步有條件地放寬社交距離措施以重啟社交及經濟活動最新指示及指明下的規定及限制就第599F章的規定及限制見附件一詳情如下: 餐飲業務. ———— (餐飲業務負責人如採取一系列防感染措施包括下列兩項新增措施該餐飲處所將屬類別A。 兩項新增措施如下: 措施(a):確保使用者在進入處所前利用手機掃描「安心出行」場所二維碼,或登記有關人士的姓名、聯絡電話及到訪處所的日期及時間,並保留記錄31天;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