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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早期教育及訓練中心. 簡介. 主要為初生至2歲的殘疾幼兒提供早期介入服務,並特別著重家庭成員的角色。 年齡介乎2歲至6歲以下未開始接受小學教育的殘疾幼兒,若沒有在同一時間內接受其他康復服務,也可接受早期教育及訓練中心的服務,以協助他們日後融入主流教育。 服務對象. 初生至6歲以下未開始接受小學教育的殘疾幼兒。 申請手續. 經由社工或康復服務單位的工作人員轉介至社署 康復服務中央轉介系統。 有關申請不會收取任何費用。 費用. 每年基本費用$148。 服務單位資料.

  2. 本處於1985年獲政府資助開辦第一所早期教育及訓練中心發展至今共有5間,合共提供461個訓練名額。 信念 我們確信早期的培育及訓練,能夠讓兒童的潛能得到最理想的發展。

  3. 早期教育及訓練中心的目標是透過專業指導,為發展上有障礙的幼兒提供每星期一至兩次的早期教育及訓練服務,並協助家長掌握有關照顧和啟發幼兒的技巧,以充份發揮幼兒的潛能。

  4. 早期教育及訓練中心. 靈實「以兒童為本」的服務理念,為0至6歲、經醫生評估有發展障礙的幼兒及其家庭,提供家庭生活教育等綜合性服務。. 靈實專業隊工包括兒童訓練導師、職業治療師、物理治療師、言語治療師及社工,按兒童的不同需要,提供個別及小組 ...

  5. 早期教育及訓練中心:初生至6歲有發展危機或有特殊需要的嬰幼兒及其家長。暫託服務:2至6歲有特殊需要的兒童及其兄弟姊妹。延展暫託服務:正使用中心特殊幼兒中心服務或暫託服務的兒童。 申請服務 特殊幼兒中心服務 / 早期教育及訓練中心服務

  6. 年齡介乎兩歲至六歲以下未開始接受小學教育的有特殊需要幼兒,若沒有在同一時間內接受其他康復服務,也可接受早期教育及訓練中心的服務, 以協助他們日後融入主流教育。

  7. 早期教育及训练中心的目标是透过专业指导,为发展上有障碍的幼儿提供每星期一至两次的早期教育及训练服务,并协助家长掌握有关照顾和启发幼儿的技巧,以充份发挥幼儿的潜能。

  8. 如申請人同時輪候早期教育及訓練中心為過渡服務,該服務的申請會隨即結束。 此外,如申請人獲編配特殊幼兒中心學額,不論申請人是否已於新學年接受到校學前康復服務,他們必須接受特殊幼兒中心服務。

  9. 早期教育及訓練中心(EETC) 初生至6歲有發展障礙的幼兒 2至6歲仍在輪候其他學前復康服務(如特殊幼兒中心或兼收幼兒園或幼稚園)的弱能兒童

  10. 早期教育及訓練中心 (EETC) 部分為社會福利署資助,並為多達70位六歲以下不同學習需要的兒童及其家庭提供服務。. 早期教育及訓練中心 (EETC) 旨在提升有特殊需要的兒童的生活質素及發展,讓他們能充份發揮潛能。. 中心亦致力給予家長/監護人/家庭成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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