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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19年3月15日 · 被告林子健44歲否認一項明知而向警務人員虛報有人犯罪指他於2017年8月11日在瑪麗醫院向偵緝警員黃繼霈虛報自己8月10日在咸美頓街至碧街之間的砵蘭街路段遭拐帶。 官認為林沒有被擄走. 署理總裁判官蘇惠德在裁決時稱他曾親自仔細翻看閉路電視片段除了按衣著外型步姿認出被告人亦依從途人判斷錄影片段的時序認為警方的路線圖準確即被告從沒被擄。 官又指,閉路電視拍到被告在所稱被擄的位置後戴上口罩,是為了隱藏身分、掩人耳目,案件是被告自編自導自演。 官指林所言引起不安及恐慌. 林子健聽到裁決結果未有太大反應,稍作休庭後,代表林子健的大律師陳偉彥指林堅持並無說謊,因此不作求情。 其律師則提到官接納品格證人對他的評論,又說林受到巨大精神壓力,及因此案失去在耶魯大學讀博士的機會。

  2. 2017年8月10日下午4时左右林子健聲稱到香港 旺角 砵兰街 买 球衣 後,被两名 普通话 口音男子他怀疑可能为 中国 国安 、 国保 或其他 有关部门 、“强力部门”人员)挾持上一輛停在路旁的客貨車,之後被迷暈。. 醒後發現自己身處一室內地方,被蒙眼及雙 ...

  3. 2019年3月15日 · 林子建於庭上一直堅稱自己卻有被國安人員恐嚇擄走和毆打。 他昨晚(14日)在其facebook上帖文,再次為自己辯解,並稱呈堂的CCTV 片段中的「他」疑似為由他人冒充,又直言冒他衣著,模仿他的八字腳行走,要找人冒充很難嗎? 惟他指警方並無追查其他的CCTV 片段和證據。 林堅稱:「在說事實,要為自己伸冤外,也要對歷史做見證。 林子健又在面書中上載他的一些傷勢照片,並反問他如何自殘到自己如此傷。 他亦提到警方從來沒有他帶帽及口罩到西貢的片段,又質疑警方沒有追查恐嚇電話,並有一大段關鍵地點的CCTV竟成「消失的檔案」。

  4. 2017年8月15日 · Kayue. Factcheck Lab 執行編輯,曾任《關鍵評論網》編輯,最想寫的還是數學。 訂閱作者. 收藏本文.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林子健事件峰迴路傳他涉嫌誤導警務人員被捕,《傳真社亦取得疑似林戴上口罩及鴨舌帽經過現場的影片但事件仍有疑點暫時難下判斷民主黨黨員林子健報稱於上星期四8月10日到旺角砵蘭街買球衣後被人擄走禁錮。 他又指於禁錮期間,遭操普通話人士在其大腿上打上21口釘書釘,翌日(11日)凌晨在西貢沙灘醒來後截的士回家,並於當日早上召開記者會講述經歷,再到醫院驗傷及報警。 事件引起嘩然,不少人將之跟銅鑼灣事件相提並論,同時有 建制派議員 在Facebook上指「真係忍唔住笑」,表示質疑。 警務處處長則表示「不容跨境執法」。

  5. 2017年8月17日 · 控罪書上林子健報稱無業被控在8月11日在西區瑪麗醫院明知地虛報在8月10日在油麻地砵蘭街及碧街附近被人拐走以誤導警務人員林上周四稱被強力部門擄走至西貢大腿上有多個被釘書機造成的傷口其後有傳媒發布被擄當日片段發現疑點重重警方其後拘捕林並帶到西貢蒐證。...

  6. 2017年8月17日 · (經濟日報資料圖片) 民主黨成員林子健報稱早前在旺角被擄走禁錮和毆打惟警方經調查後發現林涉誤導警方遂落案起訴林一項誤導警務人員罪。 案件今天於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早前有消息指林因身體不適將缺席聆訊,但警方今早向醫生了解情況後,醫生認為被告適合上庭,安排他出院,被告將在今早11時出庭應訊。 【延伸閱讀】 林子健案 警於西貢沙灘撿獲染血紙巾及香煙. 報稱無業的林子健(42歲)被控於今年8月11日,在瑪麗醫院B4座A417室內,明知地提供虛假資料,即林於同月10日下午在油麻地砵蘭街與碧街交界附近被拐走,以誤導警務人員偵緝警員6758黃繼霈。 林子健前日 (15日)深夜在紅磡警署扣留期間,報稱不適,送往伊利沙伯醫院的羈留病房留醫。

  7. 2020年4月2日 · 民主黨成員林子健涉於2017年8月召開記者會聲稱於旺角街頭遭國安人員擄走被帶往西貢更遭警告將球星美斯簽名照轉交劉霞並遭毆打及以釘書機釘大腿其後被指涉報假案被控明知地向警務人員虛報有人犯罪案件經審訊後林被裁定罪名成立被判囚5個月林獲准保釋候上訴並於早前向高院就定罪提出上訴法官今2日於高等法院作出判決駁回其申請林須即時服刑。 上訴人林子健 (46歲)今到庭聽取判決,林的代表律師表示欲申請至終審法院提出上訴,擬作作保釋申請,惟法官指出須在啟動上訴程序後才可處理保釋申請,林遂須即時服刑。 其代表大律師早前於上訴案聆訊中指出,原審裁判官突然自行從閉路電視片段中認出被告,屬「搬龍門」,而且可能有人冒認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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