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跑馬地安美飲品公司兼職店員歐陽炳強 (生於1946年 [來源請求]) 於1975年11月被裁定 謀殺罪 罪名成立,依例判處 死刑,由於香港在1966年12月起停止執行死刑,時任 港督 麥理浩 按慣例赦免其死刑,改為 終身監禁。 1990年代初由於法例修改,終身監禁犯可有條件 假釋。 歐陽炳強自被捕起一直否認有罪,但在1997年承認控罪並申請刑期覆核,終於在入獄28年後獲批准有條件釋放,於2002年假釋出獄。 此案是香港首宗沒有表面 動機 、沒有 人證,利用環境證供 科學鑒證 所取的證供而定罪的謀殺案。
2024年7月19日 · 在眾說紛紜下,歐陽炳強的妻子張金鳳仍為丈夫四出奔走,3次提出上訴,最後更上訴至倫敦樞密院,但屢戰屢敗法庭維持原判,歐陽炳強4度被判死刑,隨後獲港督赦免改為終身監禁。
2002年9月15日 · 至於一直堅信丈夫歐陽炳強沒有殺人的妻子張金鳳,當年因丈夫一句話:「你相信我,我點會做呢啲事! 」在他被判死刑後,她抱着年幼女兒曾召開記者會,訴說丈夫是冤枉的,決定為夫上訴到底。
2024年6月30日 · 1974年發生的「跑馬地紙盒藏屍案」,轟動全港,因涉多重疑團,被判終身監禁的「兇手」歐陽炳強多年間一直喊冤。 該案件亦被多次翻拍成不同影 Menu
2002年9月17日 · 歐陽炳強在獄中度過二十八個寒暑,對他不離不棄的,不是二十一年來音訊全無的妻子和女兒,而是他的親姊。 這個一直站在他身邊的姊姊,多年來漠視世俗眼光,默默引導弟弟成為基督徒,令他精神有寄託。
跑馬地安美飲品公司兼職店員歐陽炳強 (生於1946年 [來源請求]) 於1975年11月被裁定 謀殺罪 罪名成立,依例判处 死刑,由於香港在1966年12月起停止執行死刑,時任 港督 麥理浩 按慣例赦免其死刑,改为 終身監禁。 1990年代初由于法例修改,终身监禁犯可有条件 假释。 歐陽炳強自被捕起一直否認有罪,但在1997年承認控罪並申請刑期覆核,终于在入狱28年後獲批准有條件釋放,於2002年假釋出獄。 此案是香港首宗沒有表面 动机 、没有 人證,利用環境證供 科學鉴證 所取的證供而定罪的謀殺案。
2018年12月21日 · 綜合當年報章報道及資料,1974年28歲歐陽炳強在觀塘一間工廠任職文員,月薪560元,與妻子張金鳳育有一名年幼女兒,一家三口住在柴灣翠文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