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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1年4月27日 · 警方資料出錯黎恩灝已非民陣副召集人. 另外警方予民陣的信函中副函收件人標明黎恩灝」。 信件指從傳媒報道得知陳皓桓為民陣召集人黎恩灝為副召集人然而根據過往報道前工黨成員黎恩灝已退出工黨他亦已落任民陣副召集人而新一任的民陣副召集人中西區區議員葉錦龍今年亦已經退出民陣

  2. 2020年1月2日 · 民陣副召集人黎恩灝今在港台節目千禧年代中表示對於警方要求中止遊行感遺憾就警方稱因有人作出破壞而需腰斬遊行他指警方當時已經進行執法行動強調警方施放催淚彈才是導致現場情況升溫的原因黎恩灝提到民陣在5時半接獲通知要求6時15分疏散所有人他認為時間相當不足特別是現場有過百萬名市民參與遊行短時間內疏難會構成相當大的安全風險。 黎恩灝(左)表示,往後遊行會繼續申請不反對通知書,但今次事件反映遊行能否順利舉行,取決於警方的行動。 (資料圖片/郭倩雯攝) 黎恩灝質疑警方用「連坐法」,只要有人犯法就取消整個遊行,此舉是打壓言論自由。 他亦批評警方以多種方法阻嚇市民,令市民認為參與和平的遊行都會有風險。 被問到這次遊行會否影響民陣往後的申請?

  3. 2020年1月2日 · 民陣今日舉行記者會召集人岑子杰斥警方草菅人命副召集人黎恩灝指警方行動明顯是和應員佐級協會不分和理非勇武」「一網打盡」,威嚇港人岑子杰向未能完整參與遊行的市民鄭重致歉有市民堵塞在維園達四至五小時對市民驚慌的經歷抱歉他重申昨日遊行人數驚人港鐵天后站需封閉參與遊行的市民堵塞至炮台山。 元旦遊行被強行解散一刻,維園草地仍然是迫滿市民。 岑子杰表示,民陣及不少立法會議員,在遊行沿途處理不同事故。 他批評警方做法離譜,下午四時許有大批市民在灣仔軒尼詩道期間,竟然在無警示下施發催淚彈,形容是「不人道」。 警方昨日下午五點半,要求民陣立即解散遊行及集會,民陣已表示強烈反對,不可能在30分鐘內解散百萬人遊行,「一班well trian的警察,由元朗警署到西鐵站都要39分鐘啦。

  4. 2023年11月15日 · 有份寫報告的研究員黎恩灝 (),曾任民陣召集人政治立埸屬深黃」,研究能否客觀大成疑問這也難怪負責這項研究的學者」,是當年活躍於激進運動的黎恩灝。 他於2010年擔任中大學生會會長,期間與一批激進同學爭取「新民主女神像」在中大豎立。 次年他又出任民主人權陣綫 (民陣)的召集人,其後去了倫敦大學進修,再蹍轉到美國,加入喬治城亞洲法中心,出任香港法研究員。 不過在反修例動亂期間,他仍是民陣核心成員,與香港的激進組織千絲萬縷,互相呼應。 以他這「深黃」底細,對香港司法制度的研究又怎能客觀、公正? 正如林定國所說,外地對香港法治的抹黑不會停止,只能嚴加防守,即時紏正歪曲評論,並主動出擊,請外國法律人員來港親身了解實況。

  5. 2021年5月10日 · 陳皓桓耍賴 混淆視聽. 警方社團事務主任上月向民陣發信要求在5月5日或以前交代及解釋其收入開支銀行賬戶與26個團體聯署致聯合國人權事務高級專員的目的及原因等六項資料但民陣召集人陳皓桓並未向警方提供該六項資料反而以基本法保障結社自由做擋箭牌」,遊花園矇混。 全國港澳研究會會員、法學教授傅健慈指出,基本法27條保障結社自由並非無限制,「基本法保障任何人有結社自由,但不是結非法社團,你可不可以話有結社自由,就走去組織黑社會? 傅健慈表示,市民行使結社自由的權利時,亦受到法律的合理限制,若涉及破壞國家安全,或剝奪其他人行使權利,便不能享有基本法賦予的權利。 他說,「打個比喻,我是有參加任何社團的權利,但並非代表我可自由參加黑社會,這是有限制的。

  6. 2021年4月26日 · 警務處助理處長支援兼助理社團事務主任陳綺麗在信中表示從傳媒報道得知陳皓桓為民陣召集人黎恩灝為副召集人指民陣曾於2006年7月18日按社團條例註冊後在9月11日申請取消註冊按傳媒及社交平台資訊有跡象顯示民間人權陣線其後仍然以社團形式運作違反社團條例第5條規定

  7. 2019年10月17日 · 黎恩灝呼籲大眾參與週日的民陣九龍遊行爭取落實五大訴求並以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重組警隊和廢除蒙面法。 另一副召集人陳皓桓表示,岑子杰因仍須番醫而未能出席本週日的遊行,他呼籲全港市民以和平、理性、非暴力的方式控訴警暴,一同在週日遊行代岑子杰發聲。 他提到當我們面對恐懼時不敢去面對只會釀成更多恐懼。 」他認為捍衛民主、自由和公義才能維持和平和安全的社會﹐縱使岑子杰受到襲擊,民陣依然有很大的決心舉行遊行和爭取五大訴求。 陳皓桓又斥責林鄭月娥提及的「當社會平穩、安定後,才回應訴求」的做法是錯誤的,指出當她不回應訴求時,會令更多事件發生,包括民主派人士收集和示威不斷升級。 他期望林鄭能盡快回應示威者訴求,已回復社會安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