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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0年7月7日 · 在2016年宣誓風波中喪失立法會議員資格的游蕙禎和梁頌恆因拖欠立法會93萬港元的已放酬金利息及訟費早前已被立法會行政管理委員會(行管會)入稟追討欠款惟梁頌恆未有理會行管會今(7日)舉行會議後主席梁君彥指行管會決定將入稟申請梁頌恆

  2. 2021年10月25日 · 立法會向梁頌恆及游蕙禎支付的酬金及預支的營運資金及向梁國雄預支的營運資金達206萬港元 (在2020年則為223萬港元),並已納入為其他應收帳款」。 其中立法會對梁頌恆提出的涉及93萬港元的申索區域法院於去年5月判決梁敗訴。 由於他未能履行該項判決,行管會於去年8月在原訟法庭展開破產法律程序。 原訟法庭於今年1月判定梁破產。 鑑於梁為被判定破產人士,行管會主席已作出指示,行管會不值得耗費更多訟費對梁採取追討行動。 在完成所有必要程序後,應向梁頌恆收回的帳款會與相關虧損準備撇銷。 文件中又指,行管員會於去年8月就對游蕙禎提出的涉及93萬港元的申索簽立和解協議。 根據協議,游自去年9月起分48期、每月等額償還有關欠款連利息及訟費27.1萬港元。 在年度內,游合共付還17.5萬港元。

  3. 2021年7月16日 · 因2016年立法會宣誓風波而被取消議員資格的梁頌恆在同年11月2日夥同另一位黨友前議員游蕙禎及3名前助理衝擊立法會會議室梁在2018年於九龍城裁判法院被裁定參與非法集結罪罪成判監4星期去年高院駁回其上訴後他已即時服刑並已服刑完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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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2020年8月19日 · 在2016年宣誓風波中喪失立法會議員資格的游蕙禎和梁頌恆早前被立法會入稟追討已發放的酬金利息及訟費游蕙禎提出分期還款獲接納但梁頌恆就未有理會立法會行政管理委員會昨日18日入稟高院呈請要梁頌恆破產

  6. 2018年6月4日 · 青年新政前立法會議員游蕙禎及梁頌恆於2016年夥同三名前助理鍾雪瑩楊禮康及張子龍衝擊立法會會議室5人事後被控參與非法集結罪早前被裁定罪成5被告今日(4日)在九龍城法院被判監4星期5人獲准保釋等候上訴

  7. 2020年5月5日 · 立法會行政管理委員會行管會於2017年及2018年先後入稟區院向因捲入宣誓風波而被法庭裁定喪失立法會議員資格的游蕙禎和梁頌恆追討已發放的議員薪津該案今5日在區院提訊區院司法常務官在游梁二人缺席聆訊下直接判決裁定二人未有

  8. 2020年9月2日 · 33歲的梁頌恆與黨友游蕙楨於2016年當選第6屆立法會議員同年10月12日宣誓就任時梁展示寫有Hong Kong Is Not China (香港不是中國)」的旗幟又故意把China讀成支那」,被裁定宣誓無效而喪失議員資格兩人其後被立法會入稟追討已發放的酬金利息及訟費游蕙禎提出分期還款獲接納梁頌恆則未有理會93萬港元的欠款。 立法會行政管理委員會於今年8月18日入稟高院呈請要梁破產,司法機構已排期於12月2日開庭審訊有關呈請。 繼宣誓無效及被追討酬金的風波後,梁、游二人仍然官司纏身。 已喪失議員資格的兩人於2016年11月2日,強行進入會議室造成混亂,於2018年同被判參與非法集結罪成。 游蕙禎當時決定不上訴,即時還押服刑4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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