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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社會保障基金明(20日)公佈非強制性中央公積金制度2024年度預算盈餘特別分配款項名單,本年度共有389,346人被列入名單,183,181人不被列入,居民可透過“一戶通”、社保基金網站www.fss.gov.mo、自助服務機或24小時語音熱線2823 0230等查詢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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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1. 參與人. 年滿二十二歲的澳門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都會自動成為中央儲蓄制度參與人。 2. 個人帳戶. 社會保障基金會為每名合資格的參與人在本基金開立中央儲蓄制度個人帳戶,參與人無須辦理手續。 個人帳戶用作記錄下列款項: 1.經許可從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盈餘中轉入的撥款; 2.澳門特別行政區轉入個人帳戶的啓動款項; 3.不屬以上各項所指的其他應轉入個人帳戶的款項。

  3. 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可成為非強制央積金個人帳戶擁有人: 1. 年滿18歲; 2. 未滿18歲,但已根據第4/2010號法律第十條第一款 (一)項的規定在社會保障制度登錄者。 • 非強制央積金個人帳戶. 非強制央積金個人帳戶由政府管理子帳戶、供款子帳戶及保留子帳戶所組成: - 政府管理子帳戶由社會保障基金依職權為每一非強制央積金個人帳戶擁有人自動開立; - 供款子帳戶及保留子帳戶由基金管理實體開立。 轉移規則: 1. 須轉移整個子帳戶的結餘; 2. 政府管理子帳戶每年只可轉出及轉入各一次,由社保基金批准; 3. 供款子帳戶及保留子帳戶的轉移,沒有次數限制,通知基金管理實體即可; 4. 勞動關係終止或公積金個人計劃終止供款時,才可轉移供款子帳戶的款項至保留子帳戶及政府管理子帳戶。

  4. 一般情況下,年滿65歲的帳戶擁有人方可申請提取其非強制央積金個人帳戶內的款項。 更新日期:2024年4月

  5. 2012年9月26日 · 提醒市民,《公積金個人帳戶》法律將於10月15日生效,按第十三條第二款規定,屆時中央儲蓄制度個人帳戶將轉換為公積金個人帳戶中央儲蓄制度參與人會自動成為公積金帳戶擁有人,而中央儲蓄制度個人帳戶的結餘亦會轉入公積金個人帳戶擁有人的 ...

  6. 2024年6月19日 · 社會保障基金明(20日)公佈非強制性中央公積金制度2024年度預算盈餘特別分配款項名單,本年度共有389,346人被列入名單,183,181人不被列入,居民可透過“一戶通”、社保基金網站www.fss.gov.mo、自助服務機或24小時語音熱線2823 0230等查詢名單

  7. 2012年9月25日 · 提醒市民,《公積金個人帳戶》法律將於10月15日生效,按第十三條第二款規定,屆時中央儲蓄制度個人帳戶將轉換為公積金個人帳戶中央儲蓄制度參與人會自動成為公積金帳戶擁有人,而中央儲蓄制度個人帳戶的結餘亦會轉入公積金個人帳戶擁有人的 ...

  8. 2011年5月17日 · 中央儲蓄制度2011年撥款臨時名單今日公佈,市民可以透過24小時語音熱線28230230、社會保障基金網頁www.fss.gov.mo及全澳80多個服務點(與第一層社保服務點一樣)查詢有關名單。 另外,因為未有2010年身處澳門足183日紀錄而未被列入臨時名單的人士,需要進行在澳狀況確認程序,社保基金會陸續向有關人士寄發通知書。 社保基金表示,長期居於本澳導致沒有任何出入境紀錄的人士,如去年已透過聲明異議程序被重新列入中央儲蓄制度2010年撥款的確定名單,且今年仍無出入境紀錄,會被自動列入2011年撥款的臨時名單,無須進行在澳狀況確認程序。 為進一步落實雙層式社會保障制度,行政長官於2011年施政報告中提及,建議向每個合資格的中央儲蓄制度戶口注資澳門幣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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