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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7月17日 · 法律援助服務局主席梁永祥昨日(16日)接受工聯會議員鄧家彪網台節目訪談時回應到「爆眼少女」事件,指有關案件為民事個案,並非由法援署批出,指某程度上法援署已不再支持她,但除了法援署,法庭亦可批出法援申請。 梁永祥在訪談中說明了本港民事及刑事案件的分別,稱大部分刑事個案都獲批出法援申請,以保障其人權及法律利益;民事案件有其選擇權,法庭有權不理會這些事,申請也有上訴權。 他強調自己雖為法援局主席,但完全沒有權限閱讀任何有關於這件案件的文件,因此他本人完全不了解該女士受傷的程度。 本地. 葛珮帆指「爆眼女」無爆眼促檢視法援 林鄭:可檢視行政安排. 本地. 張建宗:法援檢視料3至4個月內有結果. 本地. 修例風波|政府據報倡改革法援制度 拒申請人自選刑事案律師代表.
2021年4月26日 · 新聞. 2021-04-26 04:30:00. 黎SIR事務處: 黎棟國. 日報. 爆眼少女的法援申請. 分享: 在2019年反修例暴動中,一名女子聲稱被警察用布袋彈擊中右眼,引致眼球爆裂。 當時,女子倒地的相片網絡瘋傳,受傷女子被稱為「爆眼少女」。 事件迅速發酵、激化部分市民對警察的仇視,之後出現大量象徵「爆眼少女」的圖像、畫作,代表了反修例暴動的一個高潮。 很奇怪,「爆眼少女」沒有報警,真身至今仍是個謎,事件疑點重重,真相未解。 後來,警方先後兩次憑裁判官手令,向醫管局取得「爆眼少女」的個人資料及醫療報告。 「爆眼少女」向高院提出司法覆核,指警方不向她提供手令副本是侵犯其私隱。 案件經過原訟庭及上訴庭審理,均判「爆眼少女」敗訴,「爆眼少女」需支付警方訟費。
2021年6月2日 · 特首林鄭月娥出席立法會質詢時間,民建聯葛珮帆批評反修例事件中,831事件沒有死人,右眼受傷的「爆眼少女」並沒有爆眼,認為是黑暴策劃的「假新聞、真煽動」事件,危害香港安寧,要求特首盡快立法打擊假新聞,而且該「爆眼少女」可以獲批法援,利用司法覆核及公帑阻止警方索取醫療報告和付訟費,要求檢視法援制度及跟進「爆眼少女」事件。 相關新聞: 新冠肺炎|林鄭:「來港易」因疫情需暫緩. 林鄭月娥回應,有關的社會個案需要經過足夠調查,才可將案件帶到法庭審訊,相信審訊會令更多真相顯現市民眼前,呼籲市民多留意法庭就暴亂事件判決時所展示的事實真相和法官判詞。
2021年5月25日 · 爆眼少女 隱瞞傷勢 醫管局. 留言 專區. 新聞. 前年8月11日反修例示威期間,尖沙嘴警署外有一名義務女急救員疑被警方布袋彈擊中,導致右眼受傷。 有報道指,該名「爆眼少女」去年9月已離港赴台,當時雙眼未見有表面傷痕。 有傳媒今日刊登評論文章,批評醫管局協助隱瞞傷勢,醫管局今日回應駁斥有關講法,重申就事件一直配合警方調查,並已依法向警方提供有關醫療紀錄。 醫管局指得悉當時.
2019年9月12日 · 2019-09-12 11:42:00. 爆眼少女申請司法覆核 多名市民聲援. 分享: 8月11日尖沙咀警署外反修例示威活動中,一名女子右眼受傷,警方早前以《警察通例》第50章7條取得法庭批出的手令,向醫管局索取爆眼少女醫療報告,但拒絕向她提供其手令及有關資料,事主不滿警方拒絕提供手令資料,提出司法覆核,高等法院今早處理她的司法覆核許可申請。 爆眼少女以「K」為代號,多名市民到法庭公眾席旁聽聲援她,庭內外公眾席幾乎坐滿,有市民要在升降機大堂排隊輪候,社民連成員在聆訊前,於法庭外高叫口號。 爆眼少女 司法覆核 聲援. 留言 專區. 相關 新聞.
2019年12月17日 · 8月時參與反修例示威,在尖沙嘴警署外遭射爆眼的女子,早前遭警方透過法庭手令向醫管局取得其醫療報告,她遂以代號「K」入稟高等法院提出司法覆核,指警方侵犯私隱及違法,禁止警方使用她醫療報告的資料,高等法院考慮超過一個月後,今日駁回她的覆核申請,並判「K」敗訴須支付訟費。 警方稱,私隱並非唯一的考慮元素,當時「爆眼少女」身.
2019年11月4日 · 【爆眼少女】警方稱執行手令不會影響任何人權利. 分享: 一名女子於8月11日在尖沙咀警署外疑被警方布袋彈擊中,右眼受傷,早前提出司法覆核,以K為代號,要求法庭下令警方交出完整手令資料。 代表K的資深大律師彭耀鴻指,K現時仍是希望法庭禁止警方存取有關K的資料,希望取得搜查令以便作進一步法律程序,亦要求警方提供現已取得有關K的資料列表。 他指,警方申請搜查令時理應向裁判官提供有關案件的背景資料,而非盲目要求裁判官簽發搜查令,而且希望得知是哪個上級指示警員去為K的醫療報告索取搜查令,並質疑此舉侵犯K的私隱權。 代表答辯人一方的資深大律師莫樹聯提出,即使警方執行手令不會影響任何人的權利,為免對涉事人造成任何潛在影響,批出手令與否由司法人員決定,以本案而言,現階段看不到K尋求法律協助的權利有受到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