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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爽報被控於去年9 月19 日至10 月7 日,在灣仔柯布連道一天橋及德輔道西食肆蓮香居發布不雅物品, 即由作家陶傑撰寫的專欄, 包括《枕邊手機》、《色錮》、《脫T-Back 的技術》等共11 篇文章。 辯方求情時指出,爽報過往沒有犯同類案件,報章去年9 月19 日創刊,犯下傳票控罪時,爽報仍是十分新的報章;而作家陶傑亦非爽報員工,僅受委託撰寫文章。 辯方又指爽報對當時太遲就其內容作出行動處理表示遺憾。 惟裁判官引述過往案例,指傳票中涉及的文章內容「超越令人性興奮、但未超出色情雜誌的水平」,但此等內容亦不應出現在一份日報內,尤其爽報屬免費報紙,小童容易接觸。 爽報終被判每張傳票各罰1 萬元,共罰款11 萬元。

  2. 2011年10月12日 · 連同最新兩項暫評紀錄,《爽報》首七期出版的報紙共十四項被送檢物品中,已累積多達十一項被暫評為不雅物品,當中三項更已被正式評為不雅。. 至於暫評第一類的餘下三項物品,影視處已向淫審處提出評級覆核。. 截至昨日,影視處收到有關《爽報》含不雅 ...

  3. 2011年10月1日 · 【本報訊】剛創刊的《爽報》在社會上引發道德爭議,作品被評為不雅的《爽報》專欄作家陶傑稱,純文字的文學作品被評不雅是「香港開埠以來未試過」,開了壞先例,可能令不少文學名著都要包膠袋出售,是出版自由倒退。

  4. 2011年9月19日,陶傑為剛創刊的《爽報》副刊撰寫的專欄,內容涉及描繪大學生 性生活的文章,部份被淫褻物品審裁處評定內容不雅。 陶傑表示,他用的是文學手法寫連載小說,並無直接描寫 性器官 ,著重美感,如果淫審處認為他的作品不雅,很多著名文學 ...

  5. 2011年9月19日,陶傑為剛創刊的《爽報》副刊撰寫的專欄,內容涉及描繪大學生 性生活的文章,部份被淫褻物品審裁處評定內容不雅。 陶傑表示,他用的是文學手法寫連載小說,並無直接描寫 性器官 ,着重美感,如果淫審處認為他的作品不雅,很多著名文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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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2024年8月14日 · 陶傑 - 新加坡的鞭刑 | 油尖多士 一個日本男人在新加坡因強姦罪成,被判17年6個月監禁,以及20下鞭刑。 消息震驚日本,不但因為量刑嚴厲,尤其是鞭刑,在當今號稱文明的先進社會,已經是聞所未聞。

  8. 早前香港一份免費報紙《爽報》面世,引起社會程度不一的反應,有支持有反對。其中最為人討論的想必少不了的陶傑爽報的作品。此「一連五話」的作品被評為色情,不道德,意淫,影響青少年心智。其後,陶傑更有參與電台節目與反對者辯論當中的道德價值。不消數天,陶傑便特意寫了一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