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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懷孕僱員因產前檢查、產後治療或流產而缺勤的每一天,如有適當的醫生證明書*或到診證明書**,可作病假計算。在這種情況下,按連續性合約受僱的僱員如已累積足夠的有薪病假,每一天病假均可享有相等於每日平均工資五分之四的疾病津貼。

  2. 病假 1. 僱員在甚麼情況下可享有疾病津貼? 問 2. 如何累積有薪病假日? 問 3. 如何計算疾病津貼?應該何時發放疾病津貼? 問 4. 僱主可否解僱正在放取有薪病假的僱員? 問答全文 問 1.

  3. 2022年7月8日 · 根據現行的 《僱傭條例》,懷孕僱員因產前檢查、產後治療或流產而缺勤的每一天,如有適當的醫生證明書或到診證明書,都可作病假計算。 在這種情況下,按連續性合約受僱的僱員如已累積足夠的有薪病假,每一天病假均可享有相等於每日平均工資五分之四的 疾病津貼。 不過,在證明書方面,有些地方要注意。 醫生證明書內須指明僱員不適宜工作的日數,以及導致該僱員不適宜工作的疾病或損傷性質。 至於到診證明書,則須列明僱員曾接受產前檢查和有關日期,並由註冊醫生、註冊中醫、註冊助產士或註冊護士簽發。 要注意,到診證明書不適用於在 2020 年 12 月 11 日之前進行的產前檢查。 產假. 《僱傭條例》之中,有不少條文是關於生育保障的,除了上面關於產檢的條文之外,也有條文是關於產假的,以下會作詳細介紹: 有薪產假條件.

  4. 產假. 女性僱員只要在產假開始前按連續性合約爲僱主服務,並給予僱主懷孕及準備放取產假的通知,便可享有以下期間的產假: 連續141星期的產假; 若分娩日期較預產期遲,僱員可享有一段日數相等於預產期翌日起至實際分娩日爲止的額外產假; 如僱員因懷孕或分娩 ...

  5. 2022年10月17日 · 產檢可否請病假? 根據《僱傭條例》,如懷孕僱員因產前檢查而缺勤,只要有適當的醫生證明書,方可當作病假計算。 按連續性合約受聘的僱員如已累積足夠的有薪病假,每天病假均可享有疾病津貼。

  6. 接受產前檢查或產後治療時 註1,你可向醫護人員申請到診證明書或病假證明書作為向僱主申請病假之用。. 到診證明書會由醫生或註冊護士簽發,而病假證明書則由醫生簽發。. 部分僱主會接受到診證明書來審批病假;但有些僱主則只接受病假證明書。. 所以 ...

  7. 2023年9月6日 · 以下是一般的產檢頻率: 懷孕初期(前12週):通常每兩週進行一次產檢,共計約6次。 懷孕中期(13週至27週):穩定期間,通常每月進行一次產檢,共計約4次。 懷孕後期(28週至分娩前):由於接近分娩,產檢頻率會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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