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虎香港 搜尋

搜尋結果

  1. 申訴專員為公共行政把關 繼續創建更美好特區. 活動. 2024年6月28日. 申訴專員出席亞洲申訴專員協會常務理事會會議. 公布. 2024年5月31日. 申訴專員勉勵公署人員積極參與內地培訓. 活動. 2024年5月14日. 申訴專員出席國際申訴專員協會大會. 新聞稿. 2024年4月6日. 新任申訴專員宣誓擁護《基本法》和效忠香港特區. 新聞稿. 2024年4月1日. 新任申訴專員今日履新. 活動. 2024年3月20日. 「新『申』一代建構美好香港」廣告設計比賽圓滿結束. 公布.

  2. 申訴專員公署是根據《香港法例第397章-申訴專員條例》在1989年成立的獨立法定機構,主要職權是監察各政府部門和主要公營機構的公共行政,致力推動優良及公平的公共服務。. 公署對有關行政失當的投訴展開獨立、客觀及公正的調查,以及就涉及重大公眾利益 ...

  3. 因不滿意投訴個案的結果或結論而投訴職員. 這類投訴職員個案會交由調查科處理。. 投訴人須以書面提出理據/理由,以便我們考慮是否以覆檢方式處理。. 市民可透過填寫網上投訴表格或以書面方式提出投訴,亦可親臨公署或使用我們的電話代筆服務。.

  4. 每年頒發「申訴專員嘉許獎」,表揚在處理投訴方面達 到專業水平的公營機構及公職人員,並在公營機構內培 育正面的投訴文化;以及 在網站發布公署的最新消息和發展。 與其他申訴專員機構的聯繫:香港申訴專員與世界各地申訴

  5. 申訴專員公署 (英語: Office of the Ombudsman ),前稱 行政事務申訴專員公署 ,於1989年成立,是直接向 行政長官 負責的獨立 法定機構 ,監察 香港政府 運作。 透過獨立、客觀及公正的調查,處理及解決因為 政府部門 及 公營機構 行政失當引起的不滿和問題,以及提高公共行政的質素和水平,並促進行政公平。 申訴專員由行政長官委任,任期為5年。 但與一般法定機構首長不同,若然行政長官要將申訴專員免職,必需先經 立法會 批准。 [1] 預防投訴是申訴專員公署職責,關乎政府執行公權力時的尊嚴,這個職責對政府執行政策尤其重要。 為防止市民濫用投訴機制,在特別情況下,申訴專員公署更會在拒絕受理市民投訴的同時,向投訴人聲明切勿作出無理投訴。 [2] 職能 [ 編輯]

  6. 2023年7月8日 · 申訴專員的主要職責,是應市民的投訴或採取主動,調查其權責範圍內的政府部門及公營機構涉及行政失當的指控。 完 2023年7月8日(星期六)

  7. 投訴會否因某些原因不能受理(例如匿名或並非由申訴人士親自提出),但考慮到可能涉及的行政失當程度或嚴重性後,申訴專員認為事關重大 是否有改善公共行政或改正系統性問題的空間

  8. 申訴專員公署 (英語: Office of the Ombudsman ),前稱 行政事務申訴專員公署 ,於1989年成立,是直接向 行政長官 負責的獨立 法定機構 ,監察 香港政府 運作。 透過獨立、客觀及公正的調查,處理及解決因為 政府部門 及 公營機構 行政失當引起的不滿和問題,以及提高公共行政的質素和水平,並促進行政公平。 申訴專員由行政長官委任,任期為5年。 但與一般法定機構首長不同,若然行政長官要將申訴專員免職,必需先經 立法會 批准。 [1] 預防投訴是申訴專員公署職責,關乎政府執行公權力時的尊嚴,這個職責對政府執行政策尤其重要。 為防止市民濫用投訴機制,在特別情況下,申訴專員公署更會在拒絕受理市民投訴的同時,向投訴人聲明切勿作出無理投訴。 [2] 職能.

  9. 申訴專員 (英語: ombudsman , / ˈɒmbʊdzmən / OM-buudz-mən ),又稱為 監察使 、 護民官 ,是指專門調查 人民 對 公職人員 就延誤處理、不公平對待等事宜所提控告的特派人員。 一般指由 政府 委任、並獨立於 政府部門 的調查員,以 香港 為例,香港申訴專員是 申訴專員公署 的首長,負責調查及調解市民對 政府部門 及部分由政府資助的 公營機構 的投訴。 部分國家的申訴專員職位或機關置於 立法權 之下,例如 議會監察使 ;而 中華民國 則是設置 憲政 機關層級的 監察院 ,與 行政 、 立法 等4個部門平級。 申訴專員包括但不限於政府委任,部分監察政府運作的組織,例如 報社 及 非政府組織 等,亦會設立申訴專員一職,從第三者的角色監督政府。

  10. 2023年7月8日 · 申訴專員職位展開公開招聘,新任期明年4月1日開始。 招聘廣告今日在報章刊登,本月28日截止申請。 申請者必須為香港永久居民;在公共行政、專業服務或私營機構擁有最少15年高層管理經驗;具參與本港公共機構或社區服務經驗等。

  1. 其他人也搜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