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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本網頁介紹香港申訴專員公署的職能、監管範疇及權責,以及如何提出有關行政失當或《公開資料守則》的投訴。網頁提供網上、親臨、書面及電話等多種方式,以及相關表格、資料及連結。

  2. 4 天前 · 申訴專員公署是香港政府的監督機,負責接受市民投訴、調查、調解和推廣正面的投訴文化。網站提供投訴方式、公署工作、案例、統計、查詢及意見等資訊。

  3. 處理投訴程序. 我們會先評審投訴個案是否屬於公署的職權範圍,以及是否有表面證據足以展開調查。 可予受理的個案會交由調查科跟進。 至於不受理的投訴個案,我們會向投訴人說明不跟進的原因。 有關我們處理投訴的服務表現,請參閱 服務承諾。 若我們在調查投訴後察覺到部門/機構有涉及行政方面的錯失,或會提出改善建議,例如要求有關部門/機構檢討其決定、修訂欠妥善的程序,或建議採取其他補救措施。 處理投訴方式. 查訊常用於處理一般的投訴個案。 我們會要求被投訴機構提供資料,並會蒐集其他證據。 如有需要,亦會要求投訴人澄清。 在完成審研所有相關資料或證據後,我們會將結果告知投訴人及所涉機構,若發現機構有不足之處,會向其提出建議,以補救問題或改善制度。 假如有必要更深入地調查投訴事項,我們會展開全面調查。

  4. 市民現時可使用 臨時網上投訴表格 提出投訴。 在收到你的投訴表格後,公署職員將會與你聯絡以處理你的投訴事項。 香港干諾道中168-200號信德中心招商局大廈30樓. 版權所有©2024年 香港申訴專員公署. 私隱政策聲明 版權通告 免責聲明 無障礙聲明. 關於我們. 如何投訴. 投訴處理. 工作及報告. 新聞及資源. RSS. 常見問題. 常用表格. 聯絡我們. 需要幫忙嗎?

  5. 提出投訴的方式:投訴人可用書面,透過郵遞、傳真或電 郵,或網上投訴表格提出投訴。申訴專員公署及民政事務總 署轄下各區民政事務處亦均備有免付郵資的投訴表格,供市 民取用。此外,投訴人可親身前往申訴專員公署要求協助。所有投訴內容絕對保密。

  6. 申訴專員公署是香港政府的獨立機構,負責接受公眾對政府及其他機構的申訴。本網頁提供申訴專員公署的地址、聯絡電話、傳真、電郵及職員名單。

  7. 4 天前 · 香港申訴專員公署處理及解決因公營機構行政失當而引起的不滿和問題。 你可在此查閱如何提出申訴。 投訴警察課. 如果你對警方的行為或服務不滿,請參閱此網頁有關投訴警方的指引,此網頁並附有連結至香港警察網頁語錄,通過電子報案室於網上提出投訴。 有關侵犯私隱的投訴. 你可在此查閱如何向香港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就個人資料被濫用、私隱被侵犯而提出投訴,並在此下載有關投訴表格。 有關歧視的投訴. 假如你因性別、婚姻狀況、懷孕、殘疾或家庭崗位而備受歧視,你可在此向平等機會委員於網上提出投訴。 優質公共服務. 你可在此瀏覽不同局和部門的卓越服務。 舉報貪污. 你可在此查閱向廉政公署舉報或查詢貪污的各種途徑。 投訴淫褻及不雅物品. 你可在此瀏覽如何就淫褻及不雅物品作出投訴。 環境問題查詢與投訴.

  8. 申訴專員公署 (英語: Office of the Ombudsman),前稱 行政事務申訴專員公署,於1989年成立,是直接向 行政長官 負責的獨立 法定機構,監察 香港政府 運作。 透過獨立、客觀及公正的調查,處理及解決因為 政府部門 及 公營機構 行政失當引起的不滿和問題,以及提高公共行政的質素和水平,並促進行政公平。 申訴專員由行政長官委任,任期為5年。 但與一般法定機構首長不同,若然行政長官要將申訴專員免職,必需先經 立法會 批准。 [1] 預防投訴是申訴專員公署職責,關乎政府執行公權力時的尊嚴,這個職責對政府執行政策尤其重要。 為防止市民濫用投訴機制,在特別情況下,申訴專員公署更會在拒絕受理市民投訴的同時,向投訴人聲明切勿作出無理投訴。 [2] 職能. [編輯]

  9. 《收集個人資料聲明》: 請注意,你可自願向公署提供你的個人資料。你提供的所有個人資料只會用於與本投訴直接有關的用途。 你有權要求查閱及改正公署所持有你的個人資料。查閱或改正該等資料,可用書面向保障資料主任提出,地址為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248號大新金融中心13樓。

  10. 2024年3月7日 · 申訴專員趙慧賢今日(三月七日)宣布完成有關1823處理投訴及查詢的成效的主動調查,並向效率促進辦公室(效率辦)提出共13項改善建議。 效率辦轄下1823成立超過20年,提供24小時一站式服務,為市民解答有關23個參與部門的服務查詢,並接收市民對所有政府服務的投訴。 申訴專員公署的調查發現,1823過去六年每年平均處理約195萬宗查詢。 就以電話提出的查詢,1823能夠在首次通話時,解答當中的99%,達到其提供一站式查詢服務的目標。 在處理投訴方面,調查發現,1823現行機制未能有效處理跨部門及部門間權責不清的投訴,亦未能確保部門間直接溝通及協作。 公署的調查亦發現,1823在來電處理、與參與部門的合作安排、日常運作及數據運用等也尚見可改善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