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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節省在登記處辦理遞交通知書手續的時間,擬結婚人士可透過互聯網,預先塡報婚姻登記所需之詳細資料,亦可選擇下載並填妥「婚姻登記所需資料」表(表格 MR 21 B),並於辦理通知書時一併遞交。. 請注意:該資料表並非申請表格,亦不等同通知書。. 如 ...
2024年2月20日 · 不論是打算旅行結婚、律師證婚或婚姻登記處(婚姻註冊處)中註冊結婚,都需要先遞交擬結婚通知書,因為根據香港法例,在香港締結婚姻需經以下程序:先遞交擬結婚通知書,再待發出以及簽發婚姻登記官證明書,結婚雙方則要在通知書的三個月有效期內舉行婚禮。 婚禮須在婚姻登記處由登記官主持,或在特許的禮拜場所由合資格的神職人員主持,或由婚姻監禮人在香港其他地方主持。 當中則以註冊結婚,為最簡潔,自在的結婚模式,相對的婚禮流程較少。 結婚流程清單2024|婚姻登記能否邀請朋友、家人或重要人士擔當婚姻監禮人? 可以的,不過大家要提早籌備以及有心理準備,並非短期即可決定的事宜。
2023年2月3日 · 想簡單註冊結婚但不知具體流程?到婚姻注冊處簽字結婚需要什麽準備?一文告訴你香港婚姻註冊所需資料、婚姻登記流程、婚姻登記條件、婚姻註冊預約程序、結婚註冊收費、結婚誓詞、海外申請註冊結婚方法。
至於在本地申請註冊結婚的程序,第一步就是新人的其中一方,需要親自或由婚姻監禮人,向婚姻註冊處的婚姻登記官遞交「擬結婚通知書」。 登記官會在通知書遞交後最少15日簽發「婚姻登記官證明書」,新人獲得證明書後,可在通知書三個月有效期內舉行 ...
2024年1月11日 · 香港登記及註冊結婚流程. 1. 網上預約遞交擬結婚通知書. 打算結婚人士需在婚禮前15天至3個月內,預約到婚姻登記處遞交擬結婚通知書,亦可選擇交由婚姻監禮人代辦相關手續。 如果想節省在櫃位辦理遞交通知書手續的時間,最好預先透過網上或電話預約遞交擬結婚通知書 1。 網上遞交婚姻登記所需資料. 在填表前,先準備好兩個人的資料,以便於網上填妥「婚姻登記所需資料」表(表格 MR 21B) 1: 全名. 婚姻狀況.
婚姻登記. 預約遞交擬結婚通知書. 出生、死亡及婚姻登記. 預約遞交擬結婚通知書. 分享: 你可使用入境事務處的網上服務,預約遞交《擬結婚通知書》(下稱 通知書)。 本文為你提供關於這項服務的詳情。 誰可使用這項服務? 如你擬於香港登記結婚,你須事先遞交 通知書 予婚姻登記官。 若你選擇親自前往婚姻登記處遞交,你可經網上預約。 更多有關辦理婚姻登記及在香港境外遞交擬結婚通知書的詳情. 網上預約連結. 你可登入以下連結,使用網上預約服務,及遞交『婚姻登記所需資料』表 (表格MR21B)。 網上預約遞交擬結婚通知書 網上遞交「婚姻登記所需資料」. 注意事項. 你可於以下網頁 (連結)參閱政府就結婚事宜給香港居民提供的資訊及服務,包括計劃申請配偶以受養人身份來港居留事宜的重要資訊。 使用這項服務.
根據《婚姻條例》的規定,在香港締結婚姻需經以下程序: 擬結婚的其中一方須直接或透過婚姻監禮人向婚姻登記官(登記官)遞交「擬結婚通知書」(通知書)。 如遞交通知書後,雙方不在• 登記官須在其辦事處展示 3個月內結婚,則該通知書及通知書的第I部分的副本,直至一切就之而進行的程序即作廢,他發出婚姻登記官證明書或必須遞交另一通知書,雙方始可直至前述的3個月屆滿為止。 締結婚姻。 在一般情況下,通知書遞交後,• 在有婚姻登記官證明書發給經過最少15天,登記官會發給婚姻登記官證明書。 登記官亦可根據《婚姻條例》的有關條文拒絕發給婚姻登記官證明書。 之後,雙方可在符合《婚姻條例》有關條文的規定下,在登記官、合資格的神職人員或婚姻監禮人主持下締結婚姻。
婚姻登記. 定下結婚日子後,別忘記辦理婚姻登記。. 你可以親身到婚姻登記處或透過婚姻監禮人遞交擬結婚通知書。. 你可在網上預約遞交擬結婚通知書的日期,或致電3102 3883透過互動話音系統預約。. 更多關於婚姻登記 網上預約遞交擬結婚通知書. 除了在婚姻 ...
婚姻登記. 你可透過此網頁了解婚姻登記的各項手續及須知,包括遞交擬結婚通知書、舉行婚禮及補辦婚姻登記。 預約遞交擬結婚通知書. 你可透過互聯網預約遞交擬結婚通知書。 請在此登入本服務。 網上遞交婚姻登記所需資料. 擬結婚人士可於網上遞交婚姻登記所需資料。 請按此登入本服務。 婚姻登記處. 此網頁詳列本港各婚姻登記處的地址及辦公時間。 結婚事宜. 你可在此得知有關結婚的各項政府資訊及服務,包括婚前服務、婚姻登記及旅遊須知。 申請翻查香港結婚紀錄及/或領取結婚證書核證副本. 你可透過此網頁了解申請翻查香港結婚紀錄及/或領取結婚證書核證副本之詳情。 申領無結婚紀錄證明書. 你可在此了解如何及何處辦理無結婚紀錄證明書(俗稱「寡佬證」)的申請、相關申請費用及領取方法。 婚姻監禮人計劃.
香港本地註冊結婚程序. 在香港,新人只需要年滿16歲就可結婚。 至於在本地申請註冊結婚的程序,第一步就是新人的其中一方,需要親自或由婚姻監禮人,向婚姻註冊處的婚姻登記官遞交「擬結婚通知書」。 登記官會在通知書遞交後最少15日簽發「婚姻登記官證明書」,新人獲得證明書後,可在通知書三個月有效期內舉行婚禮。 通知書的存檔及展示訂明費用為$305。 很久以前香港的新人,均需在婚姻登記處由登記官主持,或由特許禮拜場所的合資格神職人員主持婚禮,故往往新人或新人的「兄弟姊妹團」均要親身或在網上「搶好日」以便在上述地點舉行婚禮。 但近年婚禮可由婚姻監禮人在其他地方主持,新人舉辦婚禮的地點亦較為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