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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舉能法官於2021年1月11日獲委任為終審法院首席法官。 張首席法官在香港出生和接受教育。 他在香港大學攻讀法律,先後於1983年及1984年取得法學士學位和法學專業證書。
本港司法機構的首長是香港終審法院首席法官。作為司法機構最資深的成員,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在終審法院或上訴委員會聆訊案件時,主持有關的聆訊。
法官及司法人員名錄. 終審法院法官包括終審法院首席法官、3名終審法院常任法官,以及多名本港及海外的非常任法官。. 終審法院司法常務官協助終審法院處理案件,並負責管理終審法院登記處。. 終審法院法官及司法常務官由其各自的書記、私人秘書及其他 ...
香港終審法院首席法官 (英語: Chief Justice of the Court of Final Appeal),是 香港 司法機構 及 香港終審法院 的首長。 首席法官 是終審法院四位常任法官之一。 於 英治時期,此職被稱為 香港首席按察司 (1843至1992年)、 香港首席大法官 (1992-1997年)。 根據《香港終審法院條例》,首席法官是 司法機構 的首長,負責司法機構的行政管理及其他司法職能,如主持法律年度典禮。 此外,根據 香港特別行政區排名名單,首席法官排名於 行政長官 之後,位列第二。
2024年10月19日 · 香港特別行政區終審法院(英語: The Court of Final Appeal of the Hong Kong Special Administrative Region ),簡稱香港終審法院(英語: Hong Kong Court of Final Appeal )或終院,是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庭制度內的最高上訴法院 [1],相當於其他地方的。
香港终审法院首席法官(英語: Chief Justice of the Court of Final Appeal ),是香港 司法机构及香港終審法院的首長。首席法官是終審法院四位常任法官之一。於英治時期,此職被称为香港首席按察司(1843至1992年)、香港首席大法官(1992-1997年)。
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完全有信心,終審法院會繼續全面履行作為香港最高上訴法院的憲制角色,不會因其法院人員變動而影響運作。 終審法院首席法官代表其本人及終審法院常任法官作出以上聲明。
終審法院是香港特別行政區最高的上訴法院,根據香港法例 第484章 《香港終審法院條例》 及其他法例所賦予的權力,處理針對高等法院(上訴法庭及原訟法庭)的民事及刑事判決而作出的上訴及有關事項。 終審法院有哪些權力? 終審法院的權力範圍已在 《香港終審法院條例》 第17條內列明。 終審法院既可確認、推翻、或更改上訴所針對的法院的決定,又可附上指引意見,將有關事項發還該法院處理,又可對有關事項作出它認為適當的其他命令。 終審法院審理哪些案件? 民事方面的上訴: 針對所有民事事項,終審法院或上訴法庭可酌情決定是否受理有關上訴。 刑事方面的上訴: 終審法院可酌情決定是否受理: 上訴法庭的最終決定. 原訟法庭的最終決定(不包括陪審團的裁定或決定),而就此項決定是不能向上訴法庭提出上訴的。
法官和司法人員名單(截至2024年10月9日) 終審法院 高等法院 區域法院 土地審裁處, 裁判法院及其他審裁處 終審法院 終審法院首席法官 張舉能首席法官, GBM 終審法院常任法官 李義法官, GBM 霍兆剛法官 林文瀚法官 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 包致金法官, GBM
2024年1月22日 · 以下是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張舉能今日(一月二十二日)在二 二四年法律年度開啟典禮發表的演辭全文(中文譯本): 律政司司長、大律師公會主席、律師會會長、各位法官、各位尊貴的嘉賓、女士們、先生們: 我謹代表香港司法機構熱烈歡迎各位蒞臨法律年度開啟典禮。 這項年度盛事讓社會聚焦司法工作與法治,兩者均是香港在「一國兩制」下賴以持續繁榮和成功的基石。 香港在《基本法》下,仍是普通法適用地區。 國家主席習近平上次於二 二二年訪港時,重申這個安排是一項長期國策。 香港保持普通法制度,有其明顯優勢和益處。 普通法制度,為文化和傳統迥異的司法管轄區塑造及提供了法律框架。 普通法制度的核心在於堅定不移地恪守公平和平等的原則。